为完成奥运劳教指标 河北青县公安局再次迫害李维民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三日讯】河北省青县大法弟子李维民,于7月28日在衡水被衡水恶警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据悉,青县公安局为完成在2008年奥运会前必须劳教一定数量大法弟子的指标,企图再次非法劳教大法弟子李维民。

8 月3日,青县公安局副局长孙家岐等人下达的劳教书被大法弟子李维民撕碎后,8月10日,衡水市恶警又窜到行政拘留所,强制李维民拍照、签字、按手印;遭李维民强烈抵制和拒绝后,衡水市恶警嚣张的说:“你不签,我们照样能整出你的材料劳教你。”后由恶警在自己编造的一些材料上签字后,诡秘的奸笑着离开了拘留所。

大法弟子李维民,原青县人事局干部,曾经多次被非法关押迫害,在唐山开平劳教所遭受了残酷迫害。于2007年7月28日再次遭恶警绑架后,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非法关押在衡水市行政拘留所。青县公安局为完成上级邪恶下达在2008年奥运会前必须劳教一定数量大法弟子的指标,又在给李维民罗列罪名,并派副局长孙家岐、恶警韩磊和其他几个警察到衡水给李维民下达非法劳教书,被当场撕毁。

青县邪党恶人闻讯后,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副局长孙家歧和恶警韩磊匆忙赶往衡水,与衡水市公安局、衡水市桃城分局,再次采用卑鄙手段,罗列材料,编织罪名,企图再次非法劳教大法弟子李维民。 (消息来源:《明慧网》    Aug 13 2007 5:17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