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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大法信息中心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九日讯】首宗台港法轮功控告港府非法遣返遭驳回案,引起台港两地法律界及人权界关注,原告台湾及香港法轮功学员决定于下星期一(23日)下午正式向香港法院递状上诉。台湾原告朱婉琪律师表示,为揭露中共独裁政权意图赤化香港司法,争取法轮功学员及台湾和香港民众应享有的基本人权保障,经6位原告同意,决定提请上诉。 台湾法轮大法学会19日上午在立法院举行“港府违法遣返基本人权案上诉”记者会,包括立法委员王涂发、人权律师邱晃泉、陆委会专门委员张志宇、台大政治系教授明居正及原告朱婉琪律师等四名出席记者会。 朱婉琪表示,香港高等法院在3月23日驳回原告的司法覆核案,认为港府使用暴力遣返并无过当,这55页的判决理由过于奇特、荒谬,偏袒港府,明显来自中共的政治压力,不仅是对台湾原告的二次伤害,也撕毁香港一国两制、撤守了司法的最后一道防线。 从1989年至1991年9个共产国家相继倒台的历史经验,暴政必亡,一党专政违背历史潮流,也全人类的耻辱。明居正呼吁香港司法作出明智的决定。 日前带领香港特首选举观察团入境香港遭拒的陆委会专员张志宇表示,港台遣返案让他心有戚戚焉,对香港法院这次的审判结果表示遗憾,期望香港在尊重人权、保障信仰上需要努力、改善。 王涂发表示,遣返案判决结果显示一国两制只是谎言、行不通,对于原告再给香港司法补考的机会给予鼓励及支持。 次案起于2003年2月底,世界各地的法轮功学员来港参加修炼心得交流会,其中80名持合法证件的台湾法轮功学员在香港国际机场入境时被扣留,并被强行遣返。其后港台5名学员向香港高院提出诉讼,要求判处入境处遣返的行政决定违法、遣返过程中采取暴力手段及港府对四名原告非法拘留。 今年3月23日,香港高等法院判决港府入境处暴力遣返台湾法轮功学员并无过当,驳回原告司法覆核案。针对此项判决,原告法轮功学员于下周一提请上诉。
(消息来源:《大纪元》 Apr 19 2007 2:44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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