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国际法庭》再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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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大法信息中心1月16日】据大纪元记者悉尼报导,备受瞩目的《悉尼国际法庭》(全称:审判中国共产党反人类罪悉尼国际法庭)2006年1月14日第三次开庭,原、被告双方继续进行法庭辩论,这是人类历史上首次对仍然掌握着国家权力的专制集团进行审判,引起各方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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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代表及原告辩护人

由曾铮等十九位法轮功学员状诉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罗干、周永康、刘京以及中共610办公室犯有反人类罪行一案,14日下午进行法庭第三轮辩论,大法官袁红冰首先宣布是次开庭的主要内容为:原告和被告人双方就上次闭庭前宣布的四个问题在陪审员面前作出辩论。四个问题是:

一、中国现在是否正在发生着一场针对法轮功的反人类罪行。

二、人权与主权的关系。国家权力的掌握者,利用国家权力对本国公民所犯下的反人类罪行,是否应该受到国际司法管辖权的干预。

三、江泽民等被告是否应当对中国所发生的针对法轮功的反人类罪行负刑事责任。

四、610办公室是否应当像当年的纳粹党一样被确定为刑事犯罪的主体。

原告代表曾铮首先向法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获得法庭当场接纳,然后原告代表刘静航就本次辩论主题发言表示,江泽民、罗干、周永康、刘京及610办公室对法轮功的迫害,体现在对人的精神信仰的灭绝上,他们要执行的是现代精神奴隶制,这种迫害是世界范围的,是二战以来乃至人类历史上,最严重的反人类罪。

(Jan 16 2006 12:26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