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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大法信息中心5月6日讯】2004年4月26日,德国联邦刑警局确认2002年4月江泽民访德期间,德国联邦刑警局行为违法。5月4、5日,中国总理温家宝访德时,中方代表团和外交人员连续两天就法轮功学员和示威民众的标语口号对德国警方施加的压力,谓「法办江泽民」是判江死刑。 三月份曾经要到德国访问的薄熙来,后因法轮功学员的抗议而没去德国。这次悄悄出现在代表团中的商务部长薄熙来,因「驱逐人权罪犯薄熙来」的横幅,引起薄熙来及其随从的不安、抗议,而成为德国媒体和民众注意的对象。 中方代表抗议,「驱逐人权罪犯薄熙来」的横幅是对中国代表团名誉上的污辱,警方在了解事实后,不觉得横幅是对中国代表团的污辱,认为横幅是在说明一个事实。 中方的翻译说,‘法办’这个词在中文里面有判处死刑的意思。德国外交部因中国以往的记录而必须要请独立的翻译,以确认中方翻译所言为实,在交涉过程中独立的翻译说,从我个人来说我也认为‘法办江’和德文的那个翻译是完全一致的。 2002年4月江泽民访德期间,德国联邦刑警局官员因不懂中文受到误导,被江泽民及其随行人员诬陷,法轮功学员所打出的“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和 “停止迫害法轮功”等中文横幅为侮辱性词句。江泽民当时曾以“受到侮辱”和“中断国事访问”为要挟,迫使德国警方擅自闯入法轮功学员在阿德隆酒店下榻的房间,将法轮功学员清理出场。 对于中国代表团坚持“法办”有处以死刑的意思,这不仅引起德国外交部翻译人员,也引起在场的所有的中国人困惑。一位参与活动的德国心理学专家对此解释说,这是一种典型的心理暗示现象,这表明参与迫害的人,以及那些维护他们的人,很明白这些迫害行为在一般国际法律上的后果。
(May 6 2004 10:43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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