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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大法信息中心5月31日报导】吉林省柳河县法轮功学员孙群英,在2004年5月9日晚被县公安局、派出所警察强行绑架,非法关押在柳河县看守所。之前,孙群英曾在朝阳沟劳教所遭遇非人折磨两年多。 消息说,5月9日的下午,县公安局政保科尹传奇,派出所警察,连同社区等撞进孙群英家骚扰,让他签字,孙群英拒绝。当日晚上,公安局政保科尹传奇、分局赵军等人再次到孙群英家强行绑架了他。在柳河县看守所,现孙群英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郝志芳正绝食抗议迫害。 据消息来源,孙群英于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1999年7月20日法轮大法遭江泽民非法镇压后,孙群英向世人证实大法好,先后被本县拘留和罚款。 2000年,孙群英被罚款3000元,事隔50天左右于2000年6月,他又被拘留一个月,后又被判劳动教养二年;这期间,他被保外就医三个月之后,在2001年 12月29日晚半夜由县公安局付局长宋福平,政保科尹传奇在没有任何手续下再次拘捕,送往长春朝阳沟劳教所,在那里遭受惨无人道的折磨。 2002年4月6日,朝阳沟劳教所对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全面严酷迫害。劳教所让大队所有法轮功学员写“五书”,不写者则遭到狱警电棍电击,拳打脚踢,用长毛刷样式的竹板打。孙群英坚决不写,狱警就让刑事犯李洪保、胡艳明、温占军、王保利和值班组的五、六个人一起打他。从后背到脚下打成紫色,铁管子打弯后,支出一块把孙群英的腿刮开一个大口子,鲜血直流,管教不给包扎还罚坐小板凳。陈管教声称这是对他好。长期的酷刑折磨早已超出一个正常人所能承受的,最后孙群英被逼在“五书”上签了字。 4 月7日,狱警把孙群英转到四大队。孙群英签字后,理清思路认为修炼大法没错,做好人无罪。于是他在5月13日正式向管教马云涛声明,他所写的“五书”全部作废。孙群英的此举激怒了狱警。在中午收工时把孙群英被叫到办公室。一到那儿,就遭到大队长付国华及三四个狱警打耳光,付队长范盛禄,狱警邹树军、马云涛、赵建平等用绳子把孙群英双手绑上,再用手铐铐住;上衣扒下来;头夹在梯子空中间;一下也动不了了。他们用三角带,二根电棍一齐打孙群英,一直打到下午2点多。最后把他打得口吐鲜血,浑身是伤,不醒人事。还逼他写检查在大会上念。 另一次,狱警在半夜再次让孙群英放弃信仰,孙群英不从。又被狱警毒打,鼻子出血,两眼直冒金眼,不能走路。 消息透露,孙群英在朝阳沟劳教所因不放弃修炼被加期,共超期关押218 天。于2003年8月18日被家人接回家。由於长期关押和劳教所狱警的毒打折磨,此时的孙群英骨瘦如柴,满脸伤疤,面黄肌瘦,双眼视力严重受损,连电视都看不清,两腿走路不便,丧失劳动能力。 参与迫害孙群英的主要责任单位和个人: 柳河县副县长:梁学敏 柳河县610办公室主任:刘刚 柳河县公安局副局长:宋福平 电话:13904455125 办公室:0448-7238858 柳河县政保科:尹传奇 柳河县建设街派出所:赵军 电话:13844559566/13944559566 柳河县看守所所长:马铁毛 柳河县公安局局长:邓万金
(May 31 2004 10:21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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