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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大法信息中心2月29日报导】吉林消息,2003年11月7日吉林九台法院秘密开庭非法审判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在法庭上,学员们被倒背带手铐,脖子上套上绳子,不准说话,不准为自己辩护。法轮功学员只要一开口,就会遭到绳子勒脖,甚至电棍毒打。 消息来源透露,吉林九台看守所非法超期关押法轮功学员长达19个月,并伙同九台市法院秘密开庭,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2003年9月5日九台法院秘密开庭非法审判七名法轮功学员,在法庭上根本不让学员说话,不让学员为自己辩护,更不让说“法轮大法好”。只要学员开口,就用电棍电。法轮功学员吕雅轩的牙被打掉一个;多位学员遭到电棍电及毒打,最后电棍都被打坏了。 消息说,2003年11月7日九台看守所再次将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强行拉到法院非法宣判和开庭。在法庭上,学员们被强行带背铐,脖子上套上绳子,不让说话。有一些学员被绳子勒得嘴都变成紫色,脸青色。据了解,在中国,通常是死刑犯人,才在脖子上套上绳子。九台看守所却把这种刑罚用在法轮功学员身上。法庭上学员因喊“法轮大法好”而遭到电棍电击。
(Mar 1 2004 9:30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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