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2月8日讯】渥太华公民报2004年2月5日报道,这个星期早些时候在安大略省最高法庭打赢诽谤案的一名多伦多男子的律师昨天称,在这个国度里,领馆的工作人员不能因对加拿大人有恶毒行为而不承担后果。 法庭裁决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诽谤多伦多商人乔-契普卡,并赔偿1000加元及诉讼费。这是对外国政府驻加代表的史无前例的判决。 契普卡先生是一名法轮功修炼者,这种精神学科的追随者遭到了中国政府的迫害。他去年春季给多伦多星报写了一封信,信中他批评中国对萨斯爆发的处理方法。 契普卡先生的律师彼得-道纳德说,在契普卡先生的信刊登后的转天,该报登载了潘先生的回复信函,信中称契普卡先生“有暗藏的动机并且是罪恶的X教的一部分。” 道纳德先生补充说:“那种对人身的攻击已经超出了一个公正回复的范围。”契普卡先生要求一个道歉。 当没有得到回应时,他起诉了潘先生。潘几次拒绝接受送达的法律文件,后来也没有为辩护档案。 随后,道纳德先生说,法庭注意到了潘先生缺席,潘实质上承认了对他的指控是正确的。 尚未能与多伦多中领馆的官员取得联系(对此)评论。
(公民报记者 Joe Paraskevas Feb 9 2004 12:36A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