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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法轮功学员宣布将起诉无理拘捕关押学员的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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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大法信息中心2月8日讯】2月5日下午,法国法轮大法协会和著名律师雷翁·来福·福赫思岱尔(Leon Lef FORSTER)联合举行记者会,宣布准备起诉在巴黎发生的无理拘捕关押法轮功学员一事的有关责任者。

不久前,中国的江集团利用经济诱使法国政府中的个别人唆使法国警察,在数日内无理由拘捕、粗暴对待法轮功学员,侵犯了法轮功学员的合法权益。在中国,江集团已对法轮功进行了四年多的残酷迫害。而法国宪法仍然是提倡自由平等博爱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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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雷翁-来福-福赫思岱尔接受采访

福赫思岱尔律师首先向与会者介绍,法轮功是和平的、不搞政治,只是传授一套功法,人们可以自由地修炼,达到个人的合谐。

福赫思岱尔律师说,法轮功学员仅仅因为带了黄围巾等就被抓,有的警察相当粗暴。为什么?根据什么命令?在什么情景下?都将水落石出。此次起诉对象公开,也就是说没有指定特定控告对象,因为对于1月24日香榭丽舍大道春节游行,法轮功学员被警方无故羁留,侵害人权的事件,希望法庭能找出真正下令的人。当被记者问到控告对象为何不是警察局,法国法轮大法协会表示,他们最终的希望是要找出背后下命令的人。

福赫思岱尔律师声明,这一法律程序并不意味着反对政府,而是针对X(尚不了解的负有责任者)所犯的任意质询(interpellation, questioning)和非法暴力。我们想知道的是有没有人明白下达给他们命令?还是有人出于害怕或个人意志而做了过火的事?是不是有人接到了命令让他们对电视上都说是和平的这些带着黄围巾的人使用如此镇压性的手段?电视上我们都看到了,一位人士打着坐、合着眼、和平,只是想表达他对被镇压的人的支持和提醒法国国会有人在中国被迫害。

律师最后说,我所观察到的和法轮功要求我在法庭上要做的,是和平的意愿,是相互理解,是中国与法国之间的伟大博爱,是对中国人民的关注,对人权的关注。

律师在回答记者有关法国警方行为是否针对法轮功学员、是否违法的提问时再次强调,法国警方的行为完全违背法国的表达自由精神;不可以随便找个借口、随随便便就质询什么人;如果不在一定的司法范围之内的话,连身份证都没有权力去查。而且,除非情况适用或出于维持公共秩序和平的必要,警方没有权力对公民或在法国的任何人使用暴力。

法新社、中央社、新唐人电视台、大纪元报、Digipresse等中法媒体到场采访。

除法律程序外,法轮功学员同时积极联系法国有关政府部门讲清真象,要求他们纠正错误,以维护法轮功学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兰西的自由平等博爱精神,使之不受独裁压力的侵犯。
(Feb 9 2004 1:12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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