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政府官员来信关注中国人权发展状况
News

法轮功学员在荷兰维和米那公园打坐,呼吁人们关注中国的法轮功学员所受的迫害。照片来源:荷兰《乌德勒兹新闻报》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2月6日讯】2004年1月28日荷兰亚洲及大洋洲司长罗伯-密尔德斯先生,代表荷兰总理鲍肯因得,国防部部长康普及外交部长伯特,回信给荷兰法轮功学员,表示荷兰政府关注在中国持续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人权迫害。

罗伯-密尔德斯先生在信中谈到,“荷兰政府一直十分重视中国的人权发展状况。” 他指出,“中国迫害人权的问题还是很严重的。例如酷刑折磨,监狱里的恶劣的待遇,强迫认罪,任意逮捕等。此外,中国政府还严重地限制言论及集会自由,及劳工权利等问题。同时在处理有关异论,少数民族及宗教信仰与精神团体等,例如法轮功及许多一般性的社会罪犯都处以极刑。荷兰政府对此情况会密切注意与关心。”

罗伯-密尔德斯先生还谈到,在欧盟中,荷兰政府也致力于将这些主题提出如死刑,宗教自由,集会与结社,对关在监狱中的一些人犯,非正式团体的成员或被禁止的团体如法轮功不人道的待遇,是经常列入欧盟与中国人权对话议题中的。

罗伯-密尔德斯先生说,荷兰政府极度尊崇国际人权,各国政府不论他们的国民属于任何的团体、组织都应该对其人权方面要尽到保护的责任。荷兰政府极度关心在中国的法轮功学员所遭受到的待遇。

罗伯-密尔德斯先生最后向学员们保证,“荷兰政府会一直敦促著中国改善其人权状况。其中包括有其对法轮功学员的处理方式。并会在欧盟及联合国会议中,适时地利用各种机会提出我们对中国人权的关心。”

近些年来,许多荷兰地方报,如《乌德勒兹新闻报》、《埃因霍芬日报》、《林伯鹤日报》等报纸都登载了介绍法轮功及关于这场迫害的文章。

2003年6月《林伯鹤日报》就中国政府试图干涉法轮功在荷兰林伯鹤地区主要公园的功法讲座一事发表文章,题为:“中国干预法轮功,太过分了。”文章透露,荷兰国家安全情报局在其2001年年度报告中写道,“北京当局以臆想的‘危害国家’和‘恐怖主义’为由著魔地为自己定下目标,要在全世界内彻底消灭法轮功,并为此派遣忠诚该国的海外中国人探查法轮功信仰者,尽可能阻止他们的活动(…),由此出现了激烈的反法轮功的诽谤宣传,同时施加压力来阻止法轮功的集会和出版物。”

文章还引用公共关系官员的话说:“这儿是荷兰,我们信仰言论自由,法轮功也同样拥有言论自由。”

中国使馆对此不愿发表任何评论。

(Feb 6 2004 3:18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