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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大法信息中心2月2日报导】黑龙江省一名未成年中学女生,因在政治卷中写上“法轮大法好”,被绥棱县警察抓捕,“610”指示要将王琳关押到够岁数了,再判刑。 据明慧网2月1日报道,王琳,女,今年17周岁,家住黑龙江省绥棱县马场。2002年7月份,王琳参加黑龙江省初中升高中的统一考试,在政治卷中,有一道污蔑法轮功的试题,王琳据实回答,写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结果绥棱县政法委、610办公室、公安局、绥棱县教委等部门欲非法抓捕她,王琳被迫流离在外,其父母受到警察的毒打。 2003年5月,王琳在哈尔滨市打工时,被非法抓捕拘押在绥棱县。据悉,绥棱县“610”头目称:先关押一段时间,等到王琳够岁数了,再判。
(Feb 2 2004 4:09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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