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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时报》诽谤及煽动仇恨案进入最后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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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大法信息中心2月14日讯】经过两年多的司法程序,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利用法律手段抵制诽谤及煽动仇恨的诉讼之一《华侨时报》案,将与本月23日至25日进行的律师陈述之后,由加拿大魁北克省高等法院做出判决。

律师称本案非常重要

本案法轮功学员的代表律师麦克尔.博格曼(Macheal Bergman) 先生告诉记者:在我所了解的法轮功学员起诉的诉讼案中,本案具有非常的重要性。因为法官通过听取十几个证人的证词,知道了法轮功的美好,知道了中国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了解了原告受到的伤害,也听取了被告对自己详尽的辩护。

博格曼说:“有些人不相信中国对法轮功迫害如此残酷,有些人甚至不相信迫害,那么,加拿大法庭通过听证后进行(很可能是有利于法轮功)的判决,就非常有意义,甚至中国当局要重新考虑在海外利用受控媒体攻击法轮功的可行性。”

《华侨时报》煽动仇恨影响恶劣

博格曼表示:与此前法轮功学员成功起诉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诽谤罪不同,本案针对的是加拿大媒体;而《华侨时报》的读者不限于当地华人,它有互联网,它转自中国的材料又被《人民日报》等引用。这样做的结果是,可能有几千万甚至上亿的中国人会说:看,这可是来自法制健全、言论自由的加拿大的报道,那里说的法轮功和中国说的一样;加拿大人则会因为信赖媒体而相信《华侨时报》的仇恨宣传。所以,这种仇恨宣传对法轮功学员的伤害是巨大的。

曝光江氏集团镇压法轮功的谎言基础

法轮功学员表示:这个案子极为重要,在于它的性质。《华侨时报》受控的诽谤材料以及煽动仇恨,与国内媒体诬蔑法轮功及挑动不明真相的善良民众仇恨一心想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从形式到手段,都是完全一样的,甚至有些材料连标点符号和明显谬误都原样照搬。我们在法庭上曝光这些镇压法轮功的基础并公正审判,实际上是把江氏集团迫害大法的本质昭示全世界。

背景情况

《华侨时报》2001年11月3日发表文章,用“人兽相交”、“吸血”等字眼污蔑法轮功,之后拒绝法轮功学员的交涉,继续大量刊登诽谤法轮功的文章,煽动对法轮功的仇恨,所用材料大部分与国内诋毁法轮功的材料完全相同。200多名法轮功学员以诽谤及煽动仇恨罪名讼至加拿大魁北克省高等法院。2001年12月10日第一次开庭,法院当即下达禁制令,禁止《华侨时报》刊登类似内容。2002年2月2日,《华侨时报》在禁令期出版12版特刊,由其社长亲自撰文,号召社会签名“声讨”法轮功,被再次以“藐视法庭罪”起诉。

《华侨时报》诽谤法轮功及煽动仇恨案的终审始于2003年11月10日,至11月27日完成所有证人的庭证。期间,十多名法轮功学员用自己在国内外的亲身经历,揭露了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证实了修炼“真善忍”给自己、家庭和社会带来的美好,达到了很好的效果。

“藐视法庭案”终审时间待定。 (Feb 14 2004 1:13PM)



关键词:华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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