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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警察将人摧残成骷髅 法轮功学员马学俊生命垂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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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大法信息中心1月7日报导】2003年12月26日晚,佳木斯市公安局的几个警察用担架把已被他们折磨成骷髅一样的法轮功学员马学俊,强行抬进家门,扔下就走。此时的马学俊,已经不能动、不能说话、长期无法进食水、下肢蜷曲僵硬、几乎察觉不到呼吸,皮包骨头,象一具木乃伊。惨状令人惨不忍睹。

以下两张照片都是马学俊,左边这张是神采飞扬的马学俊,是他修炼法轮功后,绝症痊愈后的状态;右边这张是马学俊目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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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消息来源,现年49岁的马学俊,原是铁路分局老干部办副处级干部,曾患再生障碍性贫血,血色素只有6g,输血后有导致乙型肝炎,医生已下了死亡通知。94年底,他开始修炼法轮功,疾病迅速消失,在医生说他“活不过去”的那天上了班。

消息人士称,马学俊在铁路分局是有口皆碑的好人,时时处处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处处替别人着想,单位分房子,他让给最需要的同事,自己分得的年终奖金也分给同事。他工作兢兢业业,不贪不腐。

然而,因为马学俊是佳木斯法轮功辅导站站长,四年多来,他曾两次被无故关押半年之久,一次被非法劳教三年,一年半后被迫害至生命垂危时,才被佳木斯劳教所放回家。

2002年4月,马学俊被迫流离失所,佳木斯市610办公室密令非法抓捕马学俊,市公安局重金悬赏三万四处抓捕他。

2002年12月12日,马学俊再次被非法抓捕。佳木斯市公安局警察李树卿、高志伦、陈万友等指令东分公安分局刑警队对马学俊施以多种酷刑,折磨长达数天之久,包括电棍电、坐电椅,脚穿皮鞋猛踹腰和胸肋,用凳子腿跺脚指,造成马学俊腰椎及软肋骨折,脚趾甲变紫脱落,部分手指残废,生活不能自理,并在7个月后被判重刑12年。因马学俊身体病状极其严重,遭香兰监狱拒收。可佳木斯公安局既不放人,也不送医治疗,继续把马学俊关押在佳木斯看守所。直至马学俊生命处于极度危险状态,才把他抬回家,扔下就走。

据消息人士称,目前,马学俊的生命非常危急。 (Jan 7 2004 1:45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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