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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著名律师德希维茨:江泽民不享有国家元首豁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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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大法信息中心9月24日讯】去年在美国伊利诺州,法轮功学员以群体灭绝罪起诉江泽民,围绕此案,就江是否享有国家元首豁免权的问题已经成为一个焦点,美国著名律师德希维茨指出江不享有国家元首豁免权。

据新唐人记者美辰纽约报导,9月23日,在美国纽约布鲁伦学院,就法轮功学员以群体灭绝罪起诉江泽民一案中,江是否享有国家元首豁免权的问题,美国著名律师阿兰.德希维茨谈了他的看法。德希维茨是美国最有威望的律师之一,他代理的案子中,有许多是国际大案,也曾为中国的异议人士出庭辩护过。1981年,他作为政府嘉宾应邀去中国,就制定刑法条款提供咨询。

德希维表示:“如果国家元首他们亲自下命令采取群体灭绝行动,而且他们对局势有权力控制的话。我认为没有人能因为他是国家元首而避开司法公正。很显然我们都知道米洛舍维奇正在海牙国际法庭受到审判,他实质上曾是国家元首。还有许多类似的起诉。假如希特勒还活着的话,他也会在纽伦堡以国家元首的身份被起诉。”
(Sep 24 2003 4:16AM)



关键词: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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