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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大法信息中心9月18日讯】9月18日,著名国际人权组织“追查国际”;国际人权组织“国际营救”;欧洲法轮大法佛学会,俄罗斯圣彼得堡法轮大法佛学会,四方联名以“酷刑罪”,“种族灭绝罪”等一系列罪名,起诉正在摩尔多瓦境内的中共非法国家恐怖组织“610办公室”负责人罗干。 18日上午,4方代表在摩尔多瓦首都基希讷乌(Chisinau)向摩尔多瓦总检察院递交了起诉书,检查官在接收文件之后表示将进行进一步审查。 摩尔多瓦被诉是罗干此次出访欧洲以来第四次以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被刑事起诉。 摩尔多瓦外交部证实中使馆插手干涉新闻发布会 原告代表筹办了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然而当众记者到场后,却被告知预定的会场不能如期使用。经询问,摩尔多瓦外交部证实是因为受到来自中国驻摩尔多瓦大使馆方面的压力。 中国大使馆对摩尔多瓦政府外交部施加压力阻挠新闻发布会的进行,令很多记者表示惊讶:中国怎么能够在别的国家指手划脚,并纷纷表示要对此事进行报道。 专家认为罗干在维也纳公约下无外交豁免权 在此之前,罗干分别在冰岛和芬兰受到起诉,冰岛国家刑事检查官以罗干有外交豁免权为由未予受理。针对这一情况,美国“世界反酷刑组织”执行主任和外交豁免权专家墨顿-斯克拉先生(Morton Sklar)说,在冰岛进行访问期间,罗干不应享有维也纳公约之外交豁免权: 斯克拉先生表示,首先,罗干不符合维也纳公约外交豁免条款。罗干不是国家元首和外交部长或政府在冰岛的特派员,此行冰岛目的是考察冰岛法制系统。这不在维也纳公约所保护的外交豁免权范围之内,外交豁免权仅给予负有特殊外交任务的高阶外交官员。 斯克拉先生继续说,“否则,解释公约就会意味着事实上所有外国官员在国外都享受到绝对豁免,豁免条款绝不是这样解释和应用的。” “酷刑犯是人类的公敌” 美国区法官欧文考夫曼(Irving R. Kaufman)曾说:“为了公民权益,施酷刑者变得象海盗和奴隶贩子一样,是全人类的敌人。”(Filartiga v. Pena-Irala,第2版. 1980) 在美国起诉中国前领导人江泽民和“610办公室”一案的首席律师,美国人权律师泰瑞-马什(Terri Marsh)对罗干被起诉的消息表示,“罗干,作为对无辜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群体灭绝和酷刑的作恶者,不能够犯这样大的罪行而不受惩罚。它已经违犯了所有文明国家的最神圣的原则,它违犯了中国法律,同样也违犯了国际公约。在这个和其它中国官员的案子中,要求豁免权是没有道德或法律的基础的。而且,任何犯了群体灭绝罪的人的官位不会减轻其罪责。一个人不能犯了群体灭绝(或)酷刑罪而不受法律惩罚。”
(Sep 18 2003 2:39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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