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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大法信息中心7月29日报导】[编注:1999年7月始,江氏集团在中国发起一场系统全面镇压法轮功的运动,中国数百个劳教所首当其冲,监禁超过十万名法轮功学员。劳教所通过酷刑折磨、精神摧残和经济敲诈等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导致成百学员死亡。本【法网恢恢】专题系列收集报道全国各大劳教所的迫害案例,为日后追究犯罪人员之法律责任提供证据。] 辽宁省葫芦岛市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部分案例(1999.7.1-2003.4.1)
自1999年以来,辽宁省葫芦岛市劳教所积极追随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残酷的折磨和洗脑。到目前为止,葫芦岛市劳教所非法劫持了200多名法轮功学员。据不完全统计,其高频高强度的酷刑致使至少3名法轮功学员致死(见案例1、2、3)。为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辽宁省葫芦岛市劳教所从各中队分别挑选犯人组成“四防”打手,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并动用防暴警察迫害法轮功学员。 辽宁省葫芦岛市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采取多种惨无人道的肉体和精神摧残。如: 强迫写放弃修炼的“保证”、长期强制灌输诋毁法轮功的宣传、信仰侮辱、强迫造假、超期关押、电棍电击面部、阴部等身体不同部位、用铺板子、鞋底子、拖布、胶皮棒及狼牙棒毒打、用玻璃割颈部和手腕(见案例18)、野蛮灌食、灌浓盐水、超强度劳动、体罚、恐吓、拳脚相加、强迫长期坐板凳、不许睡觉、关小号、24小时监视、脚踩罚跪、吊拷、用塑料管子、条子和电话线(折三折)抽打、老虎凳等酷刑折磨及药物摧残等。 以下是部分送交“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和其他国际人权和法律机构备案的辽宁省葫芦岛市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分案例和不法人员的违法、基本犯罪事实。 案例1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黄立忠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劳教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酷刑、毒打 详细情况:1999年10月至11月,葫芦岛市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黄立忠,用各种酷刑、毒打黄立忠。黄立忠被迫害致死。
案例2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陈德文、何凤华、刘金旺、张璇、李学民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刘国华(大队长)、王胜利(管教科长)、张xx(干事)、郭爱民(干事)等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精神摧残、电击、毒打、灌浓盐水 详细情况:1999年12月1日,葫芦岛市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陈德文,并对陈德文进行肉体和精神摧残,恶警多次毒打、电击陈德文。2000年12月4日,恶警将法轮功学员陈德文、何凤华、刘金旺、张璇和李学民送到食堂二楼毒打,连续4天;被铐11天。2001年3月1日,恶警用电棍折磨陈德文、何凤华、刘金旺和李学民。3月6日,刘国华、王胜利、张xx、郭爱民等恶警将包括陈德文在内的4名法轮功学员手脚铐在床上,强行灌食,稀食中放了一袋一斤的食盐。同时恶警们用电棍乱电乱打。10天后,陈德文被送入医院后死亡。 案例3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吴国良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劳教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强迫干重活、毒打、强制洗脑、强迫长期坐板凳 详细情况:1999年10月31日,葫芦岛市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吴国良。恶警强迫他出去干重活,挖暖气沟,由普犯看管,一干就是一整天,动作慢一点儿就会遭到普犯的毒打。晚上回来又在冰冷的教室进行强制洗脑,看管的犯人对他们时不时地打骂。吴国良还被强迫长期坐板凳,在各种折磨、摧残下,吴国良的身体极度虚弱,走路无力,到12月份被送到医院的时候,吴国良已危在旦夕。葫芦岛市劳教所为推卸责任给吴国良办理了保外就医,骨瘦如柴的吴国良回家后仅10余天即死亡。 案例4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徐世忠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劳教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暴力洗脑、精神摧残、脚踩、电棍电 详细情况:99年12月,葫芦岛市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徐世忠。对徐世忠进行暴力洗脑、精神摧残。2000年9月的一个晚上,恶警踩徐世忠的肚子,把徐世忠打得死去活来。2001年11月末,劳教所动用防暴警察迫害法轮功学员。恶警用6、7根电棍电徐世忠,暴徒还用脚踩他的脑袋进行毒打。 案例5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梁国满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丁文学(队长)、张福胜(副科长),高爱国(劳教犯人)、支力国(劳教犯人)等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电棍电击,拳打脚踢 详细情况:2000年10月24日晚8点到10点,丁文学带两名犯人高爱国、支力国,把法功学员梁国满按在地上拳打脚踢头部等部位,梁国满被打得口鼻出血、鼻青脸肿。丁文学还扬言:“打死你几个怎样?”10月26日下午2时左右,管教科3名恶警用电棍同时对梁国满进行毒打,并拳脚相加,将梁国满打得口鼻流血。2002年5月25日,葫芦岛市劳教所再次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梁国满(这是第3次被非法劳教)。6月4日恶警张福胜等人用7-8根电棍同时电击梁国满,致使梁国满的颈部、面部出现一道道血檩子,肿得很高,小便头周围红肿,后脑被打得多少天才缓过劲来,大胯两处被电糊,被击打的部位还有脚、背、两腋、臀部、手等。梁国满以前曾多次遭到这样的残害,但这次更严重,后背、腰部的肉被电烂,长时间流黄脓,惨不忍睹,几个月后还全是伤痕。 案例6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胡宝纯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姚闯(副院长)、刘国华(大队长)、张国柱、范永杰(劫持法轮功学员大队副大队长)、刘海厚(中队长)、王胜利(管教科长)、张福胜(副科长)、郭爱民(干事)、宋忠天、谢博、曹雪等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体罚、强行洗脑、不许睡觉、严刑拷打、电棍电、用鞋底抽受害人耳光、关小号 详细情况:2000年7月23日,葫芦岛市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胡宝纯,并对其拳脚相加,体罚、强行洗脑等。11月9日晚6点,刘国华把胡宝纯叫到四楼办公室,双手铐上,恶警张国柱、范永杰、刘海厚轮番用电棍电胡宝纯,同时还拳脚相加,使胡宝纯的脸、脖子、背部都变成了黑紫色。11月21日,刘国华用电棍电胡宝纯,又用鞋底一口气抽了胡宝纯三十几个耳光,胡宝纯的脸被打肿,牙松动,鼻流血,嘴吐血,并开始一天24小时不让胡宝纯睡觉。2001年3月2日,在姚闯的带领下,王胜利、张福胜、郭爱民、宋忠天、谢博、曹雪等十多个人一拥而上,用袜子堵住胡宝纯的嘴,又勒住脖子,强行戴上手铐,恶警张福胜拽着胡宝纯的头发往水泥上撞……,十几个恶警打了一个多小时,又将胡宝纯关入小号,铐达19天,胡宝纯在小号里躺着,4、5天不能翻身。这次毒打导致胡宝纯右肩胛抬不起来,很长时间疼痛难忍;经外科检查诊断肩部外伤,肌肉萎缩;右耳膜出血,听力减退;左胸肋软骨骨折;头痛经常发作。2003年1月,葫芦岛市劳教所再次非法关押胡宝纯至今。
案例7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杨将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刘国华(大队长)、张国柱、孟xx(一楼恶警教导员)、崔晓东、刘海厚等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电棍电击 详细情况:2002年6月,葫芦岛市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杨将威。专门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大队一楼恶警孟xx、崔晓东、刘海厚等人用几根电棍电击,身上被电起许多大泡。 案例8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王群立、冯富贵、李增民、王伟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范永杰(劫持法轮功学员的大队副大队长)、刘国华(大队长)、王永明等 基本犯罪事实:体罚、恐吓、电棍电、用鞋底子打、拳脚相加、强迫造假 详细情况:2002年7月15日,范永杰在号内非法强迫法轮功学员王群立站数小时,并进行洗脑。还经常恐吓、迫害法轮功学员。曾用电棍电法轮功学员冯富贵的小便头。2002年7月19日,刘国华、王永明等恶警用鞋底子打法轮功学员李增民的脸,并拳脚相加。李增民被打得面目皆非,别人都认不出来了。2002年8月5日,葫芦岛市劳教所强迫法轮功学员王伟伪造2001年所有劳教人员作业本,王伟拒绝,于是恶警毒打王伟,声声惨叫全大队学员都听到了。 案例9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裴中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张福胜(副科长)、宋忠天等 基本犯罪事实:药物摧残、电棍电击、打耳光、用木板、胶皮棒等刑具毒打 详细情况:2003年1月7日,张福胜、宋忠天等恶警强行给裴中华灌7粒药物,然后用4-5根电棍毒打折磨6个小时,之后又强行灌7片药物。张福胜还说:我非把你灌迷糊了。接着又毒打裴中华2-3个小时。裴中华的背部、臀部、胯部至今还有伤痕。恶警张福胜还用手打裴中华的耳光,紧接着又将裴中华双手反铐着,扒去衣服,然后用电棍电,一看还不奏效,就往他身上泼水,边打边骂长达8-9个小时之久。裴中华的小便头被打肿,遍体鳞伤,期间还使用过木板、胶皮棒等刑具。 案例10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A(姓名不详)、姚彦会、赵恩发、吴宝明、陈万、任晓北、李广海、田占良、王洪庭、王瑞齐、丛国志、杨将威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张福胜(管教科科长)、丁文学(中队长)、刘海厚(中队长)、佟利勇(管教科)、刘国华(大队长)、姚闯(院长)、李剑(一大队)、宋xx(一大队长)。杨xx(普教二大队长)、王住真、张国柱、杨xx(生活科长)及崔小东等二十多人,谭弓剑、魏文中等劳教犯人。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拳打脚踢、24小时监视、体罚、强制洗脑、坐板、用铺板子、拖鞋底子及狼牙棒毒打、电棍电、酷刑折磨 详细情况:自99年12月1日,二大队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A(姓名不详)三年。每天让犯人看守,不准法轮功学员互相之间说话。大冬天罚法轮功学员在阴冷的走廊坐板凳,每天达十几个小时。强迫干重活、罚跑步、罚站、强制洗脑等。2000年7月,恶警指使犯人谭弓剑对法轮功学员拳打脚踢,用铺板子立砍法轮功学员姚彦会的背部,用板凳砸其脑部。还有一次,谭伙同另两位犯人(一人叫魏文中)一起毒打法轮功学员赵恩发,把他打得鼻青脸肿,满脸是血。2000年8月,丁文学用拳头打法轮功学员A的两腮,打得满口吐血,鼻孔流血,两腮内都被打出大口子,吃饭时疼痛难忍。2000年9月份,丁文学等恶警挨个用拖鞋底子扇十几名法轮功学员的耳光,把法轮功学员吴宝明从床铺上拽到地上来打,用脚踢踹其胸部、腰部。张福胜拿来狼牙棒毒打法轮功学员A的后背,并用脚踢踹腰部;管教科佟利勇用电棍不停地电击其胸部。第二天晚上,喝得醉醺醺的刘海厚突然闯入号内,将法轮功学员A带到专门施酷刑的地方继续迫害。他们将其双手背铐,刘国华一脚将其踹坐在地上的水里,用三根电棍,一齐电击他的脖子,张福胜用脚猛踢他的胸部。法轮功学员陈万的脖子上被电满了大泡,部分地方的肉被电焦。2001年11月30日,集中了各个大队的恶警达九十人,还有防暴警察,将法轮功学员一个一个地拉出去毒打、酷刑折磨。姚闯坐一旁指挥。至少用六根到七根电棍同时电一个人,一脚心一根,头上架有三根电棍,后背有一根到两根。这次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近二十名,其中田占良肋骨被打伤,行走、上厕所需人搀扶;王洪庭身上的肉都被电烂;丛国志的门牙被打掉了两颗。 案例11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田占良、李广海、王红庭、王月琪、钱鹏、丛国志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张福胜(教管科科长)、刘国华(大队长)、刘加文(大队长)等 基本犯罪事实:电棍电、用皮带等毒打、强行灌食 详细情况:2001年11月29日午后,刘加文把法轮功学员田占良带到食堂二楼,恶警们用电棍毒打他数小时,打得半身不能动,肋骨打折,咳嗽时得叫别人顶住肋骨才能咳出。法轮功学员丛国志也被带出进行精神摧残。法轮功学员李广海被七八根电棍疯狂电击了半个多小时,脸严重变形,回来后没有人认出他是谁,不能吃饭,只能用吸管进食,不能下地,在床上卧了20多天,十八天没有大便。法轮功学员王红庭被七八根电棍打,又用皮带打超过40分钟,被背出屋开门时满是电棍发出的腥味,走廊里都闻到肉皮的烧焦味。第二天被强行灌食,牙被连根掰掉一颗。法轮功学员王月琪,50多岁的人衣服被剥光,后背严重受伤,趴着睡觉。法轮功学员钱鹏被电棍打了3起(充电两次)被打时全身泼上水。其他法轮功学员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毒打,被单手扣在床上。六七天后才被解除。
案例1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璇、王茁、姚彦会、苏洪涛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张xx(管教科干事)、佟xx(干事) 基本犯罪事实:拳打脚踢、罚跪、用床板、拖布、鞋等毒打受害人、电棍电击 详细情况:2000年5月30日上午9点,恶警张xx对法轮功学员张璇拳打脚踢,将张璇打得口鼻出血,嘴也打烂。张xx手上沾满了张璇的血,用一盆水洗手后将水全部泼到了张璇的身上。然后,又强迫法轮功学员王茁、姚彦会、苏洪涛跪在拖把上,并指示六、七个犯人对他们拳打脚踢至晚上9点。 5月31日依然如此。在此期间,犯人王涛、刘亮等用床板、拖布、鞋等毒打法轮功学员,致使法轮功学员王茁前胸、后背全变为黑紫色;双臂、双手失去知觉;膝盖麻木2日。下午3时,王涛等暴徒将法轮功学员姚彦会毒打至昏死后,用电棍电击。张xx又强迫其他三位法轮功学员跪至晚9点。后又强迫四人坐在水泥地上。 案例13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苏洪涛、张璇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张xx(管教科干事)、刘强(劳教犯人)等 基本犯罪事实:人格侮辱、体罚、使用牛筋底鞋欧打受害人、踢阴部 详细情况:2001年春节期间,劳教所恶警唆使犯人刘强逼迫法轮功学员苏洪涛说法轮功不好,遭苏拒绝后,使用牛筋底鞋打苏洪涛的头和脸,第二天让苏洪涛和张璇做了一天俯卧撑。晚上恶警张xx和另一恶警拿苏洪涛当圈靶子打了一阵,后张xx用“虎尾腿”踢苏洪涛的阴部。苏洪涛当时两腿发黑,好长时间喘不上来气。以上事实发生时非常恐怖。 案例14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陈立权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劳教所恶警,劳教犯人魏文忠、曹帅等 基本犯罪事实:人格侮辱、体罚、毒打、昼夜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0年7月某日开减期大会,上午恶警让陈立权读诽谤法轮大法的书,陈立权拒绝。中午趁其他人下楼吃饭之际,三个犯人将陈立权留在小屋中,要求陈立权做俯卧撑,连续一个多小时,挺不住就打,其间魏文忠用皮鞋跟猛跺陈立权的后背,致使陈立权好长时间喘不上来气。下午暴徒们要求陈立权继续做俯卧撑,陈立权精疲力竭。犯人边问“读不读”边猛力向陈立权踢去,陈立权当即被踢倒在地,喘不上来气。同时管教人员连踢再打,之后一把将陈立权拽起,陈立权一口气没上来倒在地上。犯人头在队长的指使下不分昼夜地折磨陈。一次,曹帅将扎有5根针的拖鞋放在被要求做大劈叉(横叉腿)的陈立权身后,以达到陈立权若向后倒就会扎在针上的效果。 案例15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于英楠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张福胜(副科长)、王胜利、童利勇、刘海厚、李剑、姚闯(院长)、刘国华(大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用鞋底打嘴巴、电棍电面部、阴部等身体不同部位等 详细情况:2000年 11月29日下午4时至晚间10时,恶警张福胜、王胜利、童利勇毒打于英楠。期间恶警刘海厚、李剑都有参与。于英楠被连续毒打六次:用鞋底打嘴巴、将上衣扒光用电棍电击身体不同部位,造成面部烧伤,其中电棍电击阴部两次。在此期间姚闯、刘国华一直坐在旁边看着于英楠受刑,姚闯还叫嚣:“今天你转化也得转化,不转化也得转化;转化也得加期一年。” 案例16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王茁、一位姓冯的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范永杰( 副队长)、李剑、刘国华(大队长)等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电棍电眼眶、阴部等身体不同部位等 详细情况:2000年12月12、13日,刘国华、李剑将法轮功学员王茁上衣扒光,并用电棍电击眼眶等处。范永杰等恶警用拳头打一位姓冯的法轮功学员的心口处、用脚踢阴部、骑在身上打,冯说:“小便是禁区。”范永杰说:“你修炼人要这东西没用。”说完用电棍电击阴部。恶行持续4个小时之久。 案例17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朱明奎、邓文兴、王中涛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张福胜等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电棍电眼眶、阴部等身体不同部位等 详细情况:2003年1月7日8时,恶警当众揪着法轮功学员王中涛的脖领子疯狂地拥到外边,张福胜还说往死里打,恶警们用4根电棍同时连电带打,看不能起作用,增至6根同时连打带电,致使王中涛小便处红肿,右耳肿大,全身多处受伤。恶警张福胜等用四根电棍电击朱明奎,同时毒打其腋下、后背、裆部、脚,被打得多处受伤,致使法轮功学员朱明奎两三天几乎不能大小便,嘴被勒破皮(用铝线勒住嘴不能喊叫)。恶警张福胜还说:“啥时打转化啥时算完。”张福胜等恶警用4-5根电棍同时猛电法轮功学员邓文兴,并毒打他。邓文兴颈部被电出很大的水泡,面部肿得很高,变形,几乎认不出来了。折磨迫害长达24小时之久,第三天又打了两个小时,期间一直不让睡觉,在26个小时痛苦的折磨中,邓文兴的脚、腿、后背、两腋、面部、全身多处伤痕累累。 案例18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刘万利、王海清、高凯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张福胜(副科长)等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电棍电、酷刑折磨等 详细情况:2003年1月6日晚,恶警用2-3根电棍乱打法轮功学员刘万利,经过几次乱打后,法轮功学员的 脸部、颈部肿的很高,浑身多处受伤。恶警把电棍塞进刘万利嘴里致使刘万利牙齿松动,嘴里肿烂,恶警还疯狂地用脚踩着他的脸部电击他。恶警看刘万利口吐鲜血方才停止,第二天继续毒打。恶警逼迫法轮功学员王海清做一百五十个蹲起动作,然后双手被反铐按在地上,双腿挺直,用学生坐椅(椅子上坐一个人)压在王海清的腿部,脚后跟被垫,使其不能动弹,又用五根电棍猛电,看不能奏效,又把其腾空架起,脚离地,同时用五根电棍拼命电,两腋一根,脚底心各一根,后背一根,全身多处被电伤。恶警用同样迫害方式对待法轮功学员高凯峰,脚后跟被垫起五寸左右高。恶警对其强迫洗脑,用玻璃割高凯峰的颈部和手腕。 案例19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张利国、李广海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王胜利、郭爱民、宋忠天等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电棍电、酷刑折磨等 详细情况:12月9日恶警王胜利、郭爱民、宋忠天等恶徒们用电棍毒打法轮功学员张利国,张利国被带回后浑身发抖,两肩颤动,经高医生检查,血压为110-180,心率过速、心脏有病。恶警怕被人曝光不敢上报,不让通知家里,事后还狡辩说:谁打了你了?张利国说:我的症状谁都知道,怎么说没打我呢!法轮功学员李广海被迫害的情况不详,但听说其被毒打得较重,1月11日被送到医院手脚抽筋,非常严重。
案例20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邓文兴、张利国、王海青、刘万立、王忠涛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劳教所所有恶警(包括管教科、劳务大队和其它院内的闲杂人员全部参与) 基本犯罪事实:拳打脚踢、电刑、吊拷、用塑料管子、条子和电话线(折三折)抽打、狼牙棒毒打和“老虎凳伺候”等酷刑折磨及药物摧残 详细情况:2003年1月6、7、8日三天,劳教所突然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新一轮的迫害。迫害进行了三天三夜,1月9日结束,10日就来人参观。 从1月6日开始,恶警们将法轮功学员一个个带进在二楼的酷刑室。暴徒们瞬间将法轮功学员的衣服剥光,只留内裤。用多达十几根电棍电击全身及生殖器,它们怕法轮功学员喊出声来就用宽布带事先将法轮功学员的嘴缠得紧紧的。折磨方式有:拳打脚踢、电刑、吊拷、塑料管子、条子和电话线(折三折)抽打、狼牙棒毒打和“老虎凳伺候”等。有的法轮功学员还被灌了一种药物(片状)。恶警用四、五根电棍电击法轮功学员邓文兴,先后折磨两天(26小时),迫害四、五次,用遍各种酷刑,邓文兴的脖子和脸被电得焦糊肿大。恶警将法轮功学员张利国打得心率过速,高血压180─250,事后恶警不承认打他,也不准看医生,更不让其跟别人说。恶警用八根电棍电法轮功学员王海青的头部、腋下、后背、脚底等部位,还用“老虎凳”折磨。恶警将法轮功学员刘万立的满脸电得焦糊,一块好肉也没有。恶警用六根电棍电击法轮功学员王忠涛,王忠涛的生殖器周围被电得红肿,右耳被电破。等等。
案例21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宫衍明、李树中、王延庆、王承德、苏洪涛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劳教所恶警刘国华(大队长)等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昼夜监视、酷刑折磨、精神摧残等 详细情况:2001年末,劳教所动用防暴警察迫害法轮功学员,很多学员被毒打,一部份转到看守所关押,有的被判了刑。劳教所的环境变得更加险恶,一位法轮功学员由一个犯人昼夜监管,连上厕所、洗漱都寸步不离。法轮功学员每天被强迫整日坐着,不准说话、不准随便走动,两腿并拢,不准盘腿,连散盘也不可能。如抵制就立即被毒打和酷刑折磨。在二楼邪恶的洗脑队,恶警刘国华天天强迫学员看诽谤大法的录像,如果不看就被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王承德、苏洪涛等人都因此受到过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宫衍明长期遭受精神摧残。法轮功学员李树中、王延庆在劳教所一年多的时间里精神、肉体不断受到摧残,直至今日仍被关在一楼很窄的房间里,每天被严密监视没有一丝自由。 案例22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任晓北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王胜利(管教科长) 基本犯罪事实:在走廊上拖、用脚踩、用掌打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1年11月28日晚,王胜利拽着法轮功学员任晓北的身体在走廊上拖,王胜利用脚当着其他法轮功学员的面踢踩任晓北的胸部,用掌打其头部。 主要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丁文学 男 队长 葫芦岛市教养院 刘国华 男 大队长 一大队 张福胜 男 副科长 刘海厚 中队长 王胜利 管教科长 张xx 干事 郭爱民 干事 姚闯 副院长 张国柱 范永杰 劫持法轮功学员大队副大队长 王永明 刘加文 大队长 李剑 一大队 曹雪 冯平 开发区政保科 孟xx 一楼恶警教导员 崔晓东 宋忠天 大队长 一大队 佟利勇 干事 管教科 杨xx 大队长 普教二大队 杨xx 科长 生活科 王住真 张xx 干事 管教科 宋云彬 王维真 中队长 一大队 刘长华 谢博 干事 陈文 刁自强 葫芦岛市司法局 局长 葫芦岛市司法局 葫芦岛市司法局 副局长 葫芦岛市司法局 葫芦岛市教养院 院长 葫芦岛市教养院 葫芦岛市教养院 副院长 葫芦岛市教养院 葫芦岛市教养院 副政委 葫芦岛市教养院 葫芦岛市教养院 办公室 葫芦岛市教养院 管教科
(Jul 30 2003 3:52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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