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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大法信息中心6月6日报导】欧洲圆明网报导,泰国2003年6月5日消息,瑞典驻泰国大使关于泰国注销瑞典公民斯文森签证的发表声明。 2003年6月5日星期四 瑞典大使馆 曼谷大使 **********泰国政府机构对被剥夺自由的瑞典公民普瑞佑.斯文森(Pirjo Svensson)的上诉不予受理,这个决定非常令人吃惊。在普瑞佑被限制自由的几个星期里,我们接触的泰国官员没有一个通知其上诉在超过期限后不予受理。现在,她被迫离开这个国家。 泰国注销普瑞佑的签证决定是很让人遗憾的,法轮功及其书籍在泰国并没有被禁止。据我们所知,斯文森女士从未抗议或有过反对泰国或泰国政府的行为,所以泰国政府认为普瑞佑.斯文森可能对其国家安全有造成威胁是让人费解的。 泰国基本法律规定允许言论自由,泰国也认同了有关公民与政治权利的国际条约。近年来,在南亚人权以及民主方面较为领先的泰国,如今若不尊重遵循自己的保证那是非常不幸的。 然而,令人鼓舞的是国际人权委员会以及许多泰国国会议员等为了普瑞佑的事件而高声呼吁。 附注:
普瑞佑.斯文森于4月29日被泰国拘留,并没收她的有关人权及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受到迫害的相关文件。在她失去自由后,瑞典大使馆立即要求泰国对此事作出解释。瑞典甚至向泰国提出了官方抗议并要求立即释放普瑞佑,归还她在泰国的有效签证。瑞典外交部还召见了泰国驻瑞典的执行大使并重申了瑞典的要求。
(Jun 6 2003 3:23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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