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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大法信息中心5月16日讯】[编注:1999年7月始,江氏集团在中国发起一场系统全面镇压法轮功的运动,中国数百个劳教所首当其冲,监禁超过十万名法轮功学员。劳教所通过酷刑折磨、精神摧残和经济敲诈等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导致成百学员死亡。本【法网恢恢】专题系列收集报道全国各大劳教所的迫害案例,为日后追究犯罪人员之法律责任提供证据。] 吉林省四平市劳教所劳教所恶人恶行录(1999.7.1-2003.5.1) 吉林省四平市劳教所自1999年以来追随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残酷的折磨和洗脑。该劳教所的干警们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为了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法轮功,使用了多种惨无人道的手段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肉体和精神的折磨。肉体折磨方式主要包括:用拳头、木棍、床板等毒打、上绳、电棍、木棒打、电缆线抽打、三角带抽打、冬天穿单衣服在室外冻、背铐、死人床、蹲马步、不让睡觉、迫害性的灌食,精神摧残主要包括:逼迫写放弃修炼法轮功的“四书”(决裂书、悔过书、保证书、揭批书)、株连家属等。
以下是吉林省四平市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分案例,送交“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和其他国际人权及法律机构备案。 案例1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林炎志(吉林省委副书记) 基本犯罪事实:林炎志命令和教唆、指使干警们疯狂地迫害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2001年2月20日前后,吉林省委副书记林炎志在四平市劳教所检查法轮功学员的情况时叫嚣:“对法轮功学员坚定到底的就是要狠狠地打,往死里打!”随后,他又说“中国有13亿人,抓进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不过10多万人,都死了又有什么?打死几个算什么?宁可打死两个也别让他们进京上访。”正是由于林炎志的命令和教唆、指使,干警们更加肆无忌惮地疯狂地迫害法轮功学员,采用上绳、电棍、木棒打、电缆线抽打、三角带抽打、冬天穿单衣服在室外冻等方式折磨法轮功学员。 案例2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姜维斌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专职迫害法轮功大队教导员张晓森 基本犯罪事实:逼迫姜维斌写放弃修炼法轮功的“四书”(决裂书、悔过书、保证书、揭批书)用拳,膝盖肘部,殴打姜维斌的面部、腹部、前胸、心口窝处,导致脾破裂,吐血。 详细情况:2001年3月5日上午9点左右,张晓森逼姜维斌写放弃修炼法轮功的“四书”,张晓森上前照姜维斌面部就是几拳,立见鼻口出血,同时用膝盖凶狠打姜维斌的腹部十几下,紧接用肘部猛击姜维斌前胸、心口窝处,导致大口吐血。医生说脾脏给打碎了。 案例3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李勤、姜义武、张印森、王允等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专职迫害法轮功大队教导员张晓森 基本犯罪事实:张晓森逼迫李勤写放弃修炼法轮功的“四书”,用擀面杖敲打李勤的脚踝。用电棍、上绳、背铐、死人床等方式迫害法轮功学员姜义武、张印森、王允等人。 详细情况:2001年2月末的一天,张晓森逼迫李勤写放弃修炼法轮功的“四书”(决裂书、悔过书、保证书、揭批书)。李勤坚决不写,张气急败坏地叫李勤蹲马步。然后把李勤背铐在椅子上,双脚捆绑在另一只椅子上,用擀面杖敲打脚踝。李勤的脚踝被打得黑紫,肿得象馒头,不能走路。而且张晓森多次用电棍、上绳、背铐、死人床等方式迫害法轮功学员姜义武、张印森、王允等人。 案例4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郑进(化名) 、张介山、韩姓、杨慧永、陈守忠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专职迫害法轮功大队教导员张晓森、杨庆财(吉林省副省长) 、张XX(四平辽河管理区) 基本犯罪事实:杨庆财教唆干警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四平市劳教所的干警们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使尽了招术,经常酗酒后几个人一起用电棍、警棍对任何一个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昼夜不让法轮功学员睡觉。张小森用尽酷刑折磨郑进(化名),干警用肘部击打郑进的胸部,数次致伤,吐血。吉林省副省长杨庆财来所视察,扬言:“给我狠狠地打,打死白打,不负任何责任!”张介山遭毒打,被加期三个月;九台法轮功学员韩XX遭毒打;杨慧永被加期三个月;梨树法轮功学员陈守忠刚被从四平劳教所释放不久,2001年8月29日再次无故被抓。 案例5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家属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专职迫害法轮功大队教导员张晓森等 基本犯罪事实:张晓森殴打法轮功学员家属 详细情况:2001年7月15日法轮功学员家属向张晓森询问其家属(法轮功学员)为什么遭虐待和其它问题,张晓森破口大骂,随即打了家属面部一拳,并拿起板凳打另一名同来的家属,被门卫人员拦住。这时从里面跑过来几个劳教所人员,野蛮地往外打法轮功学员家属。 案例6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刘佳铭、杨慧永、臧金运、张超、温颖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敖XX(大夫) 、范XX、韩XX(队长) 、李XX(队长) 、刘XX 基本犯罪事实:野蛮摧残 5名绝食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2001年8月17日,邪恶管教得知5名法轮功学员开始绝食后指使几名刑事犯,把他们强行按到椅子上,用胶皮管插到鼻孔后,进行迫害性的灌食。3天后,一位法轮功学员因灌食方法不妥当,虚脱,半夜被送往医院抢救。另外4人的口腔都被捅破,便血。 案例7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姜义武、张印森、刘勇、崔艳冬、崔旭、邹青山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王军、崔春平、吕姓管教和教育科的干警 基本犯罪事实:王军、崔春平、吕管教和教育科的干警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2000年7月份干警王军、崔春平用拳头、木棍、床板等毒打张印森、姜义武, 以致姜义武腿部充血变形,小便尿血,20多天不能走路。吕管教和教育科的人将姜义武、张印森、刘勇、崔艳冬、崔旭、邹青山等人一同强行拉到劳教所特殊会见室,将学员们按倒在床上,把胳膊、腿绑到床上,这样一直绑了6天。前三天还让犯人看着不让睡觉,有时学员刚一合眼,就被喊醒,甚至用毛巾吸凉水泼,用木板、床板、皮管子毒打,强迫学员不炼。崔艳冬胳膊被绑上木板,强迫平举1小时。刘勇被毒打得脸肿大变形。
(May 16 2003 8:17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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