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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大法信息中心3月7日讯】2003年2月12日新墨西哥州赫利镇议会常规会议上通过批准新墨西哥州法轮大法月的11-2002-03号决议。决议指出,这种特殊的修炼方法已经使世界各地的人们,包括新墨西哥州的许多人身体健康、心境平和,提高道德,深化了对生命及人类的理解。 决议由镇长戴维-D-戴兹签发。决议指出, 鉴于,法轮大法是一种独特的修炼方法,有助于加强能量在体内的流通,并通过对真善忍宇宙慈悲特性的理解,提高修炼人的道德品格。自从1992年李洪志先生向公众传授法轮大法以来,世界范围内已有60多个国家的上亿人修炼; 鉴于,这种特殊的修炼方法已经使世界各地的人们,包括新墨西哥州的许多人,增强了健康、平和了心境,提高了道德,深化了对生命及人类的理解; 鉴于,许多新墨西哥州人已开始分享并接受法轮大法的功法及教导,在新墨西哥州开办了大量的法轮大法讲座和学习班; 因此决定,赫利镇镇议会特此认同于2003年2月举行的首届“新墨西哥州法轮大法月”的重要文化意义,并鼓励所有的新墨西哥州人与我们一道庆祝。
(Mar 7 2003 5:08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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