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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大法信息中心3月16日报导】总部位于华盛顿的全球反对香港23条立法联盟的主席王涛先生于3月15日专程来到日内瓦参加3月17日开始的为期一个月的第59届联合国世界人权大会。将与人权组织商谈,探讨如何制止23条的实施。还将举办一个大型的记者招待会。 自2002年下半年以来在香港各界引起激烈争论的基本法第23条立法,被外界普遍视为对香港的五十年不变的一国两制承诺的最后保卫战。一方面香港政府保证香港市民的基本权利不会有任何侵害,而另一方面,很多香港和外界政界人士和观察家认为此举是中国政府大开人权倒车,以保卫“国家安全”为由,剥夺人民基本权利。王涛并举例说明,23条如何剥夺人民基本权利。 任何与大陆的非法组织有联系的香港的个人和组织都可入罪 23条里有一条,任何与大陆的非法组织有联系的香港的个人和组织都可入罪。那么众所周知,在中国大陆是没有人权组织的概念的,所有的人权组织在中国大陆都是非法的,如在国际上有很高声誉的国际大赦组织,那么23条如果实施,在香港的大赦组织和其他的人权组织都将成为非法组织而被取缔。还有这几年在大陆被残酷迫害的法轮功,几乎可以预见,23条首当其冲的就是法轮功。那么和个人有关的可以用这样一个例子说明,比如一个香港商人和一个台湾商人做生意,而这个台湾人呢,恰好是支持台湾独立的。而这个香港商人不知道,本来也只是做做生意,但是单单他和“台独份子”有联系这一点,就可以使他因触犯23条而入罪。其实23条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表面上似乎有相同的地方,其实本质是根本不一样的。23条所维护的其实并不是国家的安全,而是领导人个人的好恶。 法律概念定义不清 23条中的法律概念定义不清。什么是煽动性的言论?港府认为是就是, 不管你是口头的,书面的还是电子邮件。发表这种言论的有罪,而且听到的人知情不报也有罪。这种“连坐”的方法只有非常独裁的国家才采用。那么同时中国政府一向混淆国家和政府的概念。反政府就是反国家,那么就是说,批评政府的言论就可以被定为反国家的煽动性言论而入罪。而在民主自由的国家,比如瑞士, 监视和批评政府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国家机密将使信息流通大打折扣 23条中的关于国家机密的这一条将使信息的流通大打折扣。新闻界只要披露不是当局授权发表的资料,就可能构成窃取国家机密,可能被判五年徒刑。比如江泽民钦定香港特首,当然不会得到当局授权发表。如果一个香港人在内地被中共什么部门扣押,那么该不该报呢?报了会引起香港市民的恐慌,这条消息是不是成了损害中港关系的机密资料了呢? 金融界是需要大量的资讯,来做快速和正确的反应。没有信息自由的社会如何保持经济的繁荣呢?当初1949年以前,上海是东方的金融中心,后来在共产党的严厉管理的社会制度下,上海衰落了。而同时香港在自由经济的背景下发展成了东方之珠,香港人当然不愿意重蹈上海的复辙。 王涛说:全球反对23条立法联盟积极地尽力向全世界呼吁,联盟在北美,亚洲,欧洲,澳洲都有分部,香港并不孤独。在联盟的网页上有上万人签名反对23条,每一个签名都是一颗真诚的心。相信有联盟的真诚付出和全世界人民的支持,香港一定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Mar 16 2003 12:26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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