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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大法信息中心3月1日报导】美国明尼苏达州参议员马克.德敦2月11日致信国务卿,为营救法轮功学员万成(明州大学电子工程博士研究生)的母亲陈静江女士。以下是信件内容: 2003年2月11日
尊敬的国务卿考林.鲍威尔 美国国务院 华盛顿特区 20520 尊敬的国务卿先生: 我写这封信是为了表达我对本州选民万成先生的母亲陈静江女士被关押一事的关注。陈女士于2001年1月被捕,据消息说被拘留在湖北武汉市宝丰路女子监狱。据万成先生讲,他的妈妈因修炼法轮功被判三年劳教。 对陈女士的关押违背了世界人权宣言。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的永久成员,必须遵守这个条约。世界人权宣言第18条指出: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实践、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我谨请您敦促中国政府重新考虑陈女士的案子,将她从狱中释放。谢谢您考虑我的要求。 诚挚的, 美国参议员 马克.德敦(Dayton)
(Mar 1 2003 4:19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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