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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大法信息中心12月8日报导】[编注:1999年7月始,江氏集团在中国发起一场系统全面镇压法轮功的运动,中国数百个劳教所首当其冲,监禁超过十万名法轮功学员。劳教所通过酷刑折磨、精神摧残和经济敲诈等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导致成百学员死亡。本【法网恢恢】专题系列收集报道全国各大劳教所的迫害案例,为日后追究犯罪人员之法律责任提供证据。] 辽宁省沈阳市沈新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部分案例 (1999.7.20-2003.5.1) 劳动教养是中国大陆独有的改造人的方式,劳教所是用来处理所谓“人民内部矛盾”的地方,被关押进去的人不需要经过任何的法律程序和审判,实为独裁者逃避法律、不遵守国家宪法、镇压人民和异己的工具;中国的劳教所开创了当今世上摧残生命、扭曲人性的最黑暗篇章。自1999年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辽宁省沈阳沈新劳教所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残酷的折磨和洗脑。为达到让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目的,沈新劳教所采取了多种惨无人道的肉体和精神摧残。肉体折磨方式主要有高压电棍电击和毒打、长时间剥夺睡眠、灌食、凌辱虐待女学员、吊铐等,精神摧残包括强迫写放弃修炼的“保证”,长期强制灌输诋毁法轮功的宣传,信仰及人格侮辱,24小时非法监视,株连家属等。以下是沈新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分案例,送交“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和其他国际人权及法律机构备案。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尹丽萍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张宪生(沈阳市司法局副局长),刘晶(院长),狱警郭勇和其他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超期关押,肉体折磨,精神摧残,强行灌食,拳打脚踢,剥夺睡眠,对女法轮功学员凌辱虐待 详细情况:在沈阳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宪生和院长刘晶的指使下,沈新劳教所超期关押法轮功学员,并对他们进行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有些禽兽不如的恶警肆意凌辱虐待女学员,其中包括法轮功学员尹丽萍。他们没有人性,将女法轮功学员扒光衣服,进行百般折磨,成夜不让睡觉,乳罩被剪坏,不让换卫生巾。有一次,恶警郭勇对尹丽萍拳打脚踢,导致尹丽萍疼痛难忍,大汗淋林,尿湿裤子,出现尿频。恶警却进一步迫害,把尹丽萍用手铐吊背着扣在地板上,致使尹丽萍疼痛难忍,尿出现了异常。长期的迫害使尹丽萍舌头都烂了,体重从75公斤降到不足50公斤。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沈新劳教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在食物中放毒药 详细情况:有一次,恶警在粥里放了毒药。因为颜色有些发红,被一名法轮功学员发现了。事后没多久,院里怕此事暴露就把这批警察调走了,以后这件事情就没人知道了。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恶警宋X等 基本犯罪事实:关禁闭,电棍电,强行扒光女法轮功学员的衣服 详细情况:恶警宋X等把法轮功学员关禁闭,用电棍电,强行扒光女法轮功学员的衣服。
案例4 受害人:一位姓名不详的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恶警邓杨、郭勇,队长宋晓石 基本犯罪事实:关小号,使挨冻,用手铐高高吊起,强制灌食 详细情况:恶警邓杨、郭勇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折磨。把一位姓名不详的法轮功学员关小号,故意不给被褥,使其受冻。第二天,恶警郭勇把这位法轮功学员高高吊起,铐在铁栏杆上。后来强制给她灌食,致使她脉搏只有50多次,脸脚浮肿。
案例5 受害人:一位姓名不详的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沈新劳教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折磨,强行灌食 详细情况:2001年5月10日,警察又把一名法轮功学员转到沈新劳教所。劳教所恶警酷刑折磨她,并给她强行灌食,导致她连续三天吐血。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贾锡钛、苗春雨、刘海霖、吴玉阁、刘景林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樊XX(大队长),其它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高压电棍电 详细情况: 2001年1月,沈新劳教所恶警用电棍电击法轮功学员贾锡钛、苗春雨、刘海霖,致使贾锡钛从嘴、脸到脖子后大面积烧焦。后来,用电棍电击法轮功学员吴玉阁、刘景林等,并给他们强行灌食。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邹桂荣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沈新劳教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强行灌食 详细情况:沈新劳教所恶警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邹桂荣,强行灌食十几天,致使邹桂荣每次灌食后吐血。
主要涉嫌犯罪人: 张宪生 副局长 沈阳市司法局 刘晶 院长 沈阳沈新教养院 邓杨 狱警 沈阳沈新教养院 郭勇 狱警 沈阳沈新教养院 樊XX 大队长 沈阳沈新教养院 宋晓石 大队长 沈阳沈新教养院
(Dec 8 2003 2:51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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