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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大法信息中心2003年12月20日讯】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今年8月以毁谤罪被加拿大西人法轮功学员契普卡告上法庭,并因数次拒绝接受法律文件而失去了为自己辩护的机会,将面临缺席庭审。 自由亚洲电台12月19日对此作了报道,文章提到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今年5月1号在当地的英文报纸《多伦多星报》发表署名来信,点名指地产商人、法轮功修炼者乔.契普卡属于罪恶的邪教。在8月份,契普卡以诽谤罪将潘新春告上法庭。 文中介绍说,由于副总领事潘新春数次拒绝接受法律文件,按照有关的法庭规定,他已经失去了为自己辩护的机会,将面临缺席庭审。  契普卡在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前近日,契普卡在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前,展示一块上写“副领事潘新春被控诽谤罪”的标语牌。契普卡表示,这样做是希望中国外交官知道,他们要为他们的行为负责。 文章叙述契普卡的话说,他这样做是要尽可能的让这个案子曝光,希望以此警告在加拿大进行这种散布仇恨运作的人,让他们停止,他们将会为他们的罪行负责。因为事实上他散布仇恨不仅仅伤害了我,他在报纸上说了很多关于我和我信仰法轮功的坏话。 由于潘新春是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身为外交官员。针对潘新春是否可以获得外交豁免权,契普卡的律师道纳德表示,外交豁免权是有限度的,法庭曾在过去有过先例,一些严重不符合外交官身份的行为将不享有外交豁免权的保护。契普卡说,我们相信他所做的不符合领事身份,我们认为,他要为触犯法律的行为负责。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多次和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联络,希望能够了解当事人潘新春对事件的态度,但是一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Dec 20 2003 8:55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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