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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大法信息中心11月27日报导】[编注:1999年7月始,江氏集团在中国发起一场系统全面镇压法轮功的运动,中国数百个劳教所首当其冲,监禁超过十万名法轮功学员。劳教所通过酷刑折磨、精神摧残和经济敲诈等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导致成百学员死亡。本【法网恢恢】专题系列收集报道全国各大劳教所的迫害案例,为日后追究犯罪人员之法律责任提供证据。] 山西省太原市新店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部分案例 (1999.4.25-2003.9.20) 山西省太原新店劳教所是全山西省唯一的一所达到所谓的部级标准的“文明”劳教所,对外宣扬“教育、感化、挽救”,“文明”管理,以“理”服人。实际上有些头顶国徽、身穿警服的干警却执法犯法,棍棒毒打、电棍击打、高压恐吓、强制洗脑、威逼利诱、变相体罚、虐待、不让睡觉、奴役劳动等等,手段残忍,方式毒辣。 自99年7.20以来,山西省太原新店劳教所陆续共非法关押了近200名法轮功学员。2001年5月底,山西省内所有被非法判劳教的法轮功男学员全部被集中到太原新店劳教所,由所领导亲自部署,抽调所谓“精兵强将”对法轮功学员实行酷刑“转化”。不法警察指使吸毒等劳教犯人包夹、监视法轮功学员,不允许相互说话,不准随便行走,被强制看充满谎言的“揭批”电视。截止2003年2月底,据不完全统计,山西省太原新店劳教所至少有1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见案列1)。以下是部分送交“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和其他国际人权和法律机构备案的山西省太原新店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和不法人员的违法、基本犯罪事实(见案例1-7)。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会文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山西省太原(市)新店劳教所、山西省阳泉市公安局、阳泉市610办公室 基本犯罪事实:野蛮灌食、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山西省阳泉市公安局、610将刚结婚50天的法轮功学员李会文骗到洗脑班进行迫害。李会文拒绝放弃修炼,倍受酷刑折磨,后被非法判劳教一年,被非法关押在山西省太原新店劳教所。2003年春节后,李会文绝食抗议迫害二十余日,于2003年2月26日被太原新店劳教所恶人野蛮灌食迫害致死。具体详情有待进一步调查。阳泉矿务局一工作人员证实了李会文在劳教所死亡的消息。阳泉市610办公室(353-2468195)主任武胜称电话里不方便告诉李会文的死因。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郭建军、王铁龙、杨斌、陈海龙、曹润泉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宫俊升(集训队中队长) 、马X (一中队中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殴打、电击、强迫长时间重体力劳动、不让睡觉等; 详细情况:自99年7.20以来,山西省太原新店劳教所陆续共非法关押了近200名法轮功学员。2001年5月底,山西省内所有被非法判劳教的法轮功男学员全部被集中到新店劳教所,由所领导亲自部署,抽调所谓“精兵强将”对法轮功学员实行酷刑“转化”。不法警察指使吸毒等劳教犯人包夹、监视法轮功学员,不允许相互说话,不准随便行走,被强制看充满谎言的“揭批”电视。2001年6月,集训队中队长宫俊升与另外两名恶警在办公室内毒打法轮功学员郭建军,拳打脚踢将其打倒在地后,用脚往其头部、胸部猛踹,最后昏死过去。恶警非但不收敛,反而又用电棍击打其的头部、颈部,将其打醒后又给戴上手铐。恶警还暗中唆使值班劳教犯人用棍棒毒打郭建军,怕人听见,竟用毛巾塞住郭建军的嘴疯狂毒打。郭建军被打得遍体鳞伤,满脸都是伤痕,眼睛青紫,痰中带血,一个月吃不下去饭。在恶警的唆使下,值班劳教犯人曾扒光法轮功学员王铁龙的衣服用棍棒毒打,王铁龙被打躺在便池内,值班劳教犯人又用冰凉的冷水猛冲。法轮功学员杨斌、陈海龙、曹润泉等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殴打。恶警还采用疲劳战、车轮战的方法,不分昼夜的和法轮功学员所谓“谈心”,目的就是不让法轮功学员睡觉。一中队中队长马X强迫法轮功学员进行长时间的重体力劳动,并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用鞋底猛抽脑袋、用棒子毒打、不让睡觉等。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云秀、王秀清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山西省太原新店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判刑; 详细情况:山西省太原新店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王云秀、王秀清,并被非法判劳教三年。具体详情有待进一步调查。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孙保国、吴持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山西省太原新店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非法判刑; 详细情况:2001年6月,太原市610办公室将法轮功学员孙保国、吴持平强行送入太原市新店劳教所,被非法判劳教三年,并受尽了残酷迫害。2002年5月下旬,恶警将他们二人秘密带往北京团河劳教所,至今状况不明。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孙保国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山西省太原新店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太原新店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孙保国,具体详情有待调查。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翠萍、李爱英、田江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刘忠梅(干警) 、王爱玲(太原新店女子劳教所中队长) 、 段惠娟(太原新店女子劳教所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威逼、被恐吓、被电棍击打; 详细情况:太原新店女子劳教所中队长王爱玲以威逼、恐吓、软硬兼施的手法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恶警刘忠梅曾用电棍狠打法轮功学员王翠萍、李爱英的头部,还毫无人性地说这是她的“职责”。不法队长段惠娟曾用电棍击打法轮功学员田江。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康淑琴、杜丽琴、刘茂睿、王翠萍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太原新店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 详细情况:太原新店女子劳教所指使犯人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只要看见法轮功学员坐在床上炼功,就被拖到地下、走廊、厕所毒打,夏天用棉被蒙头,几个犯人坐在上身狠打。法轮功学员康淑琴、杜丽琴、刘茂睿、王翠萍等被打得全身青紫。 主要犯罪人员: 太原新店劳教所集训队中队长:宫俊升 太原新店劳教所一中队中队长:马X 太原新店劳教所中队长:田志中 太原新店女子劳教所队长:段惠娟 太原新店女子劳教所中队长:王爱玲 太原新店女子劳教所干警:刘忠梅
山西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政保科长:王义(音)(女),0351-2023267(办) 山西省劳教局局长、太原“610”办公室主任:李东覆,0351-4297131(办) 太原市新店女子劳教所直属队办公室:0351---3055773
(Nov 27 2003 3:28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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