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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大法信息中心11月26日报导】[编注:1999年7月始,江氏集团在中国发起一场系统全面镇压法轮功的运动,中国数百个劳教所首当其冲,监禁超过十万名法轮功学员。劳教所通过酷刑折磨、精神摧残和经济敲诈等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导致成百学员死亡。本【法网恢恢】专题系列收集报道全国各大劳教所的迫害案例,为日后追究犯罪人员之法律责任提供证据。] 天津市双口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部分案例(2001.6 – 2003.8) 劳动教养是中国大陆独有的改造人的方式,劳教所是用来处理所谓“人民内部矛盾”的地方,被关押进去的人不需要经过任何的法律程序和审判,实为独裁者逃避法律、不遵守国家宪法、镇压人民和异己的工具。中国的劳教所开创了当今世上摧残生命、扭曲人性的最黑暗的篇章。自1999年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天津市双口劳教所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残酷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据不完全统计,其高频高强度的酷刑致使至少两名法轮功学员致死(见案例1,2)。 其肉体折磨方式主要有:1、高强度、无保护措施的劳动(长达十八、甚至二十多小时,无保护措施致使法轮功学员手指溃烂);2、5万伏、甚至15万伏高压电棍电击身体敏感部位(包括头部),指使皮肉被电焦;3、指使犯人使用电棍电击法轮功学员(国家对电警棍的使用有严格的规定,绝对不可以给犯人使用);4、毒打, 其方式有:拳打脚踢,以及用硬橡皮榔头、胶棒、木棍、马扎打;5、强行灌食,往灌食盆里吐痰,把灌进去的食物抽出来,反复灌;6、香烟烧手;7、体罚,其方式有:强迫坐马扎,强迫跑步,强迫用五分钱硬币大小的抹布擦地和厕所,强迫来回搬箱子,长期剥夺睡眠权利等。精神摧残主要包括强迫写放弃修炼的“保证”,长期强制灌输诋毁法轮功的宣传,信仰及人格侮辱,24小时非法监视,株连家属等。 以下是部分送交“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和其他国际人权和法律机构备案的天津市双口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和不法人员的违法、基本犯罪事实。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陈宝亮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飚(队长)等恶警,刑事犯吴国亮、李文洪、郑学斌等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致死 详细情况:8月15日上午,天津双口劳教所二大队警察唆使犯人吴国亮、李文洪将63岁的法轮功学员陈宝亮暴打致死,事后警察对外宣称陈宝亮死于心脏病。消息说,有23名法轮功学员和50名犯人亲眼目睹了杀人场面。知情者透露,8月15日早晨,法轮功学员陈宝亮因出言制止犯人吴国亮、李文洪任意打人,遭到吴、李二人殴打。这时,赶到的警察不但不制止吴、李二人,反而叫人用胶带封住陈宝亮的嘴,用胶带捆住他的手脚。吴、李二人得此“鼓励”,乘机对陈宝亮拳打脚踢。然后陈宝亮被犯人抬进足球库房,吴国亮喊:“摔死他”,并且整个人跳起来往陈宝亮身上踩。吴、李二人又关上房门,队长王飚在门外守着,半小时后,陈宝亮跌出库房,吴国亮在后面喊:“谁也不许扶,让他自己爬上楼”。陈宝亮走出20多米晕倒在地,被犯人抬上楼,几分钟后死亡。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鲁得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高压电棍电,虐杀 详细情况:在一恶警电击法轮功学员鲁得旺后,其脖子后部被电伤处一直流脓水长达五个多月,出狱后几日内死亡。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拳打脚踢,“蹲”、“电”、“熬”、“灌”、“飞”等,用硬橡皮榔头、胶棒、木棍、马扎打 详细情况:天津市北辰区双口劳教所自1999年11月以来至少关押男性法轮功学员100多人。劳教所恶警对这些法轮功学员进行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以及经济敲诈。肉体折磨方式有:拳打脚踢,还有“蹲”、“电”、“熬”、“灌”、“飞”等下流卑鄙手段。每天强迫法轮功学员长时间劳动。每天早上6点钟开始干活,大多数干到第二天凌晨3点收工。恶警强迫部分法轮功学员,经常通宵达旦的干活。这些恶警把它称为“熬”。有的学员连续熬了2个多月才让睡一会儿觉。超强度的劳动量同时缺乏劳动保护措施,因劳动导致手指被轧伤,被磨破,被烫伤等大有人在。到处充斥着蜡、滑石粉等等,使伤口迅速溃烂、化脓、手指部分关节变形,指甲脱落。对于长期绝食的法轮功学员,恶警采取“灌”的方式,就是用胶皮管由鼻孔插到胃里,硬灌一些不知名的黑紫色粘液,当带着鲜血的皮管子从鼻孔拔出时,有的法轮功学员恶心呕吐不止。双口劳动教养所利用打骂包夹等恶毒方式迫害法轮功学员,并纵容犯人打学员,有的队长竟让犯人拿电棍电法轮功学员。这些地痞无赖对大法弟子更是大打出手,除拳打脚踢外,还用硬橡皮榔头、胶棒、木棍、马扎打。有时将木棍打断了,马扎打折了还不住手。更有甚者,将文化大革命中的一种整人方式“坐飞机”都用上了,让人飞起来后,用拳、肘、棍、锤等物,猛击法轮功学员身体的要害部位。精神摧残方式有:强迫法轮功学员写思想汇报、读背诋毁大法的文章,还不让睡觉。经济敲诈方式有:每天恶警强迫法轮功学员干活长达18个小时,甚至通宵。而按照规定,劳教人员干活不应该超过8小时,而且劳教所应该对劳教人员付报酬。恶警叫嚣,“你们挣的钱都在你们的饭钱里。”而劳教所每天提供的伙食是每人5个比拳头还小的馒头,和当时最便宜的蔬菜。不仅如此,双口劳动教养所还从方方面面敲诈劳教人员的钱财,有的队长竟厚颜无耻地搜刮法轮功学员财物。
案例4 受害人:王玉明、张翔俊等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杨实秋(指导员),甄润仲(指导员)等劳教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高压电棍电,用棍子打,强迫坐马扎,剥夺睡眠权利,塞到床底睡觉,夜里反复叫醒,强迫不停地擦地,强迫来回搬箱子 详细情况:双口劳动教养所采用集体熬夜的方法折磨法轮功学员,经常连续10多天让学员笔直地坐马扎,不准合眼,否则队长就授意10多个犯人同时殴打一名法轮功学员。恶警曾让法轮功学员张翔俊连续一个月不睡觉。对法轮功学员的毒打更是家常便饭,下面是一些具体案例:杨实秋等恶警曾用两根警棍,两根电棍,加以拳打脚踢,并用椅子卡住他的身体,不让其躲闪,折磨一位法轮功学员一上午,导致他胸部大面积被电破,臀部大面积淤血,肩部被打伤;某刑事犯把另一法轮功学员打得一个多月腰直不起来,一队长郑XX和路XX电了他一上午,头和脸部多处被电肿电破,流水;恶警把法轮功学员王玉明的两根肋条打断,把他的脸打得不成人样,打伤他的手腕。队长还暗示犯人找茬打法轮功学员。每个法轮功学员都受到过不同程度的体罚与虐待。有的被塞到床下睡觉,有的夜里反复被叫醒,有的被强迫不停地擦地,有的被逼迫在操场上跑步,有的被罚来回搬箱子等等。
案例5 受害人:周向阳、朱刚、唐坚、李广远、李文起等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震等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高压电棍电,强迫军训,强行灌食,往灌流食的盆里吐痰,把灌进去的食物抽出来 详细情况:管教用电棍把法轮功学员周向阳电得皮开肉绽,一刑事犯人用电棍把法轮功学员朱刚电得奄奄一息(注:国家对电警棍的使用有严格的规定,而天津双口劳教所的刑事犯居然可以使用电棍),一队长连续一小时四十分钟打法轮功学员唐坚的嘴巴,致使唐坚的脸被打变了型。酷热难耐的夏天,恶警逼迫法轮功学员练队,走正步分解动作,一只脚抬起来三十分钟,不喊号不许换脚,一“练”就是一整天。对于绝食抗议的法轮功学员,恶警给他们强行灌食。恶警往灌流食的盆里吐痰,还把刚灌进去的食物抽出来,反复灌,还往食物里加大量的盐,真是惨无人道到了极点。队长王震把法轮功学员李广远的肋骨打断,把法轮功学员李文起打得不能自理。恶警队长说他是装的,天天用电棒电他,直到他奄奄一息才被抬回家。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郑国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和酷刑折磨绝食一年多的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恶警使用毒打和酷刑折磨妄图威逼法轮功学员郑国新放弃信仰。为了抗议迫害,郑国新已绝食一年多了,要求无条件释放。每天鼻饲,身体瘦得已成骨架,被迫害得已无人样了。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脓水染在生产的筷子上,15万伏电棍电 详细情况:劳教所里恶劣的生存条件,造成百分之九十的人身上都长了疥疮。即使这样,恶警依然强迫法轮功学员长时间劳动。恶警有时安排法轮功学员往纸套里装一次性的筷子,也有时安排法轮功学员用签子穿用于烧烤的素食串。有的长疥疮的学员指甲流着脓水,依然被强迫劳动,脓水染在食物上,筷子上。2003年2月26日以来,至少12名法轮功学员受到15万伏电棍的酷刑。其中一个法轮功学员这样描述他的遭遇:“记得有一天警察把我带到一个拉着窗帘的房间里,当时有七个队长和两个犯人在场。那两个刑事犯人在一个队长的示意下,把我的裤子连同内裤一起扒下,把上身的毛衣兜在头上,然后把我撂倒按在地上,这时我什么也看不见,顿时感觉有七根电棍在我的大腿小腿裆下腋下胸前同时电击。电击过的地方的皮肉被电焦了。屋子里弥漫着焦糊的气味。”尽管电棍的说明书规定15万伏的电棍不能用来电击头部。恶警依然没有人性地电击法轮功学员的脸部、太阳穴和眼眶。更有甚者,恶警有时把法轮功学员绑在床上把电棍插入嘴里,极端残忍。 案例8 受害人:肖树清、何金友、杨今永、胡沛友、满春桥、邹春林、孟捷、张铁柱、刘子荣等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杨志秋、宋秀峰、何军、刘志增、师光、佟秀河等劳教所恶警,刑事犯龚建平 基本犯罪事实:拳打脚踢,打耳光,体罚,强迫喝尿,强迫不让上厕所,剥夺睡眠权利,烈日晒后不让喝水,五分钱硬币大小的抹布擦地 详细情况:恶警把53岁的法轮功学员肖树清折磨得身体虚弱,屁股烂得无法坐,医生给他开了假条。可是队长唐XX依然强迫他劳动,二队长还对其拳打脚踢,打耳光,大声辱骂。2001年的一天,刑事犯龚建平叫法轮功学员都蹶着,手挨着脚面,法轮功学员一个个蹶得满头大汗,腿直哆嗦,龚建平在后面用脚踢,用胳膊肘击他们的后背,晚上还不让他们睡觉,一直熬到早晨5点才让睡觉,6点就得起床。劳教犯人还逼迫法轮功学员坐直径只有十几公分,上面都是槽的缠线圈的轴,法轮功学员何金友的屁股都坐烂了。五大队在教导员杨志秋的指挥下,使用不让上厕所来迫害法轮功学员。恶警强迫一名法轮功学员喝尿,还把法轮功学员杨今永的牙齿打掉两颗,因为他想上厕所。在每天繁重的劳动结束后,恶警强迫法轮功学员用五分钱硬币大小的抹布擦地,擦不完不许睡觉,有时一直要擦到天亮。由于肮脏恶劣的环境,许多法轮功学员身上都长了疥疮。队长叫大家脱光了衣服,在烈日下晒,几个小时过去后,不准法轮功学员喝水,以此来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下面是一些恶警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具体案例:队长宋秀峰用电棒将法轮功学员胡沛友的脖子电起了泡;队长何军对法轮功学员满春桥来一通电棍;队长刘志增和何军把法轮功学员杜万敏连打带电;队长唐XX和教导员常X把法轮功学员孟捷电昏过去;队长师光用木棒把邹春林屁股打紫了;中队长佟秀河扇一个法轮功学员的耳光,整整折磨他一上午;恶警把法轮功学员张铁柱塞到只有40公分高的床底下长达6、7个小时,当他被拖出来时,人都变了形;恶警把法轮功学员刘子荣迫害得精神失常。
案例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良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朗涛(副中队长)、何军(中队内勤)、甄润仲(中队指导员)等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拳头击脸,非法延期 详细情况:1999年11月,法轮功学员李良入所的第一天,朗涛(副中队长)和何军(中队内勤)重拳狠击李良的面部,不停地击打,越击越重,致使李良的左脸起了核桃大的包!中午,甄润仲(中队指导员)照李良的面部猛击,李良立即鲜血流不止,满脸、上衣前襟,地上都是血。他叫一名劳教人员领李良去用水冲,冲完再击,再冲再击,猛击4个来回。李良后来被非法延期11个月。2002年4月,是李良到期的日子,却又被不知名的人劫持走了,再次被判劳教2年。
案例1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劳教所恶警 基本犯罪事实:棍子打,剥夺睡眠权利,强迫看录像,香烟烧手 详细情况:2000年上半年,恶警罚几位法轮功学员撅着(脸朝地,身体呈90度角)扒下裤子,刑事犯人用一根直径10cm,长约150cm的大木棍轮圆了打人,少则2—3下,多则十几下。第二天还要打,扒下裤子一看,一大片青紫淤血肿胀。2000年6月到9月,五中队每天强迫法轮功学员坐在那里不许动,用录音机、电视机反复播放诽谤法轮大法内容的言论,稍有不从即拳脚相加。每天近20小时坐在那里,熬至凌晨4:30才让睡觉,刚铺下被褥一个个就睡着了,可5:30就得起床!2000年3月13日,在天津劳教局副局长(姓张)等人的面前,4、5名刑事犯用事先准备好的毛巾勒一个法轮功学员的嘴,用透明胶布将他手脚缠住,他的衣服都在地上磨破了。副局长等人面对暴行保持沉默。2001年夏季,五中队的法轮功学员,被强制盘腿坐在地上,用绳子将腿缠住,还不时有人双脚踩上去,用力下压,还要他双手上举,手心朝天,每个手心放一直点燃后的香烟,直至香烟燃尽,双手手心均被烫伤后又溃烂,皮肤烧焦的味儿遍布全室。 主要犯罪人员: 狱警:甄润仲(指导员),郎涛(五中队队长),姜XX(一中队队长),吴XX(四中队队长),许鹏(四中队指导员),杨志秋(五中队指导员),王飚(队长),王震(队长),常XX(指导员),师光(队长),佟秀河(五大队队长)等 刑事犯:吴国亮、李文洪、郑学斌、龚建平等
(Nov 26 2003 12:26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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