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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大法信息中心11月22日报导】[编注:1999年7月始,江氏集团在中国发起一场系统全面镇压法轮功的运动,中国数百个劳教所首当其冲,监禁超过十万名法轮功学员。劳教所通过酷刑折磨、精神摧残和经济敲诈等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导致成百学员死亡。本【法网恢恢】专题系列收集报道全国各大劳教所的迫害案例,为日后追究犯罪人员之法律责任提供证据。] 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部分案例(2003.7.22--2003.8.29) 湖北狮子山戒毒劳教所(又称武汉狮子山戒毒所)的地址分两处,一处是在武汉市的傅家咀,另一处在狮子山特1号。自1999年中7月以来,此劳教所对非法关押在那里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残酷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主要手段如下: 随意体罚、酷刑逼迫。劳教所强制法轮功学员白天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夜晚站著背所谓的“规定”。挖空心思地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包括:用刑毒打学员、逼迫学员“挖墙”、“贴墙”、“面壁”、晚上不准睡觉、用电棍电、上铐、关禁闭、控制上厕所、强行灌食、强制洗脑。恶警队长高xx说:“这里什么刑罚都有,不怕你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学员陶金龙被用电棍、皮带、狼牙棒毒打得遍体遴伤(见案例5)。一恶警将一位女学员按在地上拿电棍对她全身穴位电击,致使该学员身体多处皮肤被烧成黑色(见案例8)。一位学员因为长时间不让睡觉,被折磨疯了(见案例4)。黄冈市学员欧阳明在被狮子山戒毒所非法关押期间,管教让他每天坐十几个小时的小板凳,不准动。欧阳明的臀部都坐裂开了,流血水、流脓,持续了二十多天,承受到了极限。湖北狮子山戒毒所作为迫害单位之一,对法轮功学员欧阳明的死亡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见案例11)。 使用吸毒劳教犯对学员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折磨。法轮功学员不管是上厕所、睡觉、吃饭、被体罚,每天24小时都在包押人员监管之中,没有一分钟的自由。学员之间不许说话,甚至在走廊里互相望一眼,就遭毒打。劳教所还规定,吸毒劳教犯不论采用任何方式,只要能强制使一个法轮功学员屈服,就可以减去1000元的戒毒费。在这样的利益驱使下,吸毒犯人对法轮功学员为所欲为手段残忍。他们强制法轮功学员每天“贴墙”站(背靠墙,头和墙之间夹一张纸,两手与两腿外侧间夹一张纸,两腿之间夹一张纸,而且不许纸掉下来),从凌晨到午夜,十几个小时不准说话,不准动一下,只要发现纸掉下来或破了,就蜂拥而上毒打学员。被折磨的法轮功学员全身疼痛难述,手脚肿得不能拿东西、穿鞋,行走困难,身体虚弱。法轮功学员胡伯荣因此被折磨至截瘫(见案例1)。 人格污辱、 精神迫害。凡是被关押的学员,一进去首先被脱光衣服搜身、强制学员答应它们的所谓几十条“规定”,不配合的学员就遭到长时间的酷刑折磨,如双手反铐后被恶警轮流毒打、用电棍长时间电等,每一个进去的学员都得经过这一道折磨。每隔1月左右,还要进行一次大搜查,强行把所有学员集中在一起脱光衣服搜身(全部衣服脱光,连内裤、袜子都不准穿),侮辱学员的人格;学员的所有衣服、生活用品被翻得底朝天,一旦发现经文,就上刑毒打。在精神上,强制向学员灌输污蔑大法的材料,对不配合者就逼迫、体罚,罚站至凌晨;强迫法轮功学员抄写所谓的“所规”不准睡觉,稍有打盹就呵斥、毒打;用假经文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欺骗、洗脑;在法轮功学员的食物中放毒品(海洛因)等。 超期关押,剥夺法轮功学员一切合法权益。学员邱晨阳站出来揭露迫害遭毒打和被铐了七天七夜后被非法加期5个月(见案例5)。一女学员炼功,被罚站并非法延期关押4个月(见案例8)。恶警张国荣说:“劳教裁决书算什么,不转化,你们永远也别想出去。”劳教所强行剥夺法轮功学员的一切合法权益、剥夺法轮功学员家属探望的权利。在接见日逼迫法轮功学员的家人要明确表态咒骂法轮功,对不骂大法的家人,不管从多远赶来一律不准接见。 以下是部分送交“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和其他国际人权和法律机构备案的湖北狮子山戒毒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例和不法人员的违法、基本犯罪事实。 案例1. 受害人:湖北黄冈市法轮功学员欧阳明(41岁,黄冈工业学校教师) 犯罪嫌疑人姓名/单位:湖北狮子山戒毒所恶警、黄冈市公安局、黄冈市第一看守所。 犯罪事实:酷刑折磨,精神摧残,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湖北黄冈工业学校教师欧阳明曾被当地公安局以修炼法轮功为名,四度抓捕关押,受尽酷刑毒打虐待。2001年5月,欧阳明在黄冈师专学校发真相传单,被强行抓进黄冈市第一看守所,期间欧阳明绝食抗议78天,后被送往武汉狮子山劳教所强制劳教一年。在狮子山劳教所,因欧阳明不配合邪恶的要求,每天受体罚,如“挖墙”(头顶顶墙,上身和下身成九十度直角);贴墙(背靠墙,头和墙之间夹一张纸,两手与两腿外侧间夹一张纸,两腿之间夹一张纸,而且不准纸掉下来),每天晚上只让睡一、两个小时,这样的折磨长达半个多月。后来因欧阳明拒绝看播放诬蔑大法的录像,管教罚他每天坐十几个小时的小板凳,不准动。欧阳明的臀部都坐裂开了,流血水、流脓,持续了二十多天,承受到了极限。劳教所强制欧阳明在没有劳动任务时,白天军训,晚上坐凳,睡很少的觉;有劳动任务时,由于强度大不能完成,每天晚上受罚,也只让睡一个多小时。并受尽强行洗脑的精神折磨。2002年4月武汉狮子山劳教所将他无条件释放。
仅隔一个多月,黄冈市公安局又将他绑架进看守所长达一年之久,后判他2年劳教,送沙洋劳教所。这时,欧阳明已被折磨得皮包骨头、畏寒、咳嗽,而且检查发现肺上有一个大洞,奄奄一息。沙洋劳教所因此拒收欧阳明。黄冈市公安局不得不将欧阳明送进黄冈市结核病院,经检查:肾功能衰竭,肝功能严重受损、心脏病、乙肝、肺部空洞、糖尿病等多种严重病,一个年轻力壮的健康人在几年的不断非法关押中被摧残成这样,医生束手无策。治疗四天后没有多大效果,7月10日出院,于2003年8月20日含冤离开人世。 欧阳明在被四次非法监禁期间,遭狱警及犯人殴打虐待,承受过108种酷刑折磨,被戴“穿心镣”(手镣、脚镣又穿一个镣,有六七十斤重,人不能站立,只能爬行);在遭迫害性灌食时被用铁工具撬断了牙;在抵制迫害时摔断一条腿。欧阳明的身体被迫害得严重衰竭,折磨出多种疾病甚至肺穿孔不是一天两天造成的,湖北狮子山戒毒所作为迫害单位之一,对黄冈市法轮功学员欧阳明的死亡具有一份不可推卸的责任。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胡伯荣(黄梅县第三人民医院妇产科的医生)、陶美花、袁桂荣、李爱荣、张金有、罗英等 犯罪嫌疑人姓名/单位:高xx (队长),狮子山戒毒劳教所恶警。 犯罪事实:对法轮功学员长期毒打体罚造成学员残疾。 详细情况:1999年7月20日以来,湖北狮子山戒毒劳教所一直用残酷的手段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如:双手反铐、用电棍长时间电、不让睡觉、强制洗脑等。更发明一种残忍的体罚来折磨法轮功学员。罚站,每天都要法轮功学员站十几个小时,脚、手、头、身躯都不能动一下,要笔直的站。管教在法轮功学员身上贴纸,如两腿之间,两手贴身之间,身与墙之间,头与墙之间,都把纸夹在中间,如发现谁的纸丢了或破了,该学员就要遭受毒打。有时管教打累了就叫吸毒犯人几个围著法轮功学员打。如此毫无人性的体罚、毒打造成法轮功学员李爱荣、张金有血压突然升高到110-200,但管教继续对他们体罚毒打;法轮功学员袁桂荣、罗英、陶美花和胡伯荣被体罚、毒打,袁桂荣、陶美花被折磨致残,胡伯荣被折磨造成下肢截瘫。 2001年7月23日,胡伯荣被非法关进湖北狮子山戒毒劳教所,被强行剃成光头。因她不配合劳教所的迫害,所里的恶警就叫犯人把胡伯荣毒打一顿,还不准她叫喊,随后就罚站。胡伯荣不站,四五个看守就用被子将胡身体蒙住,拳打脚踢。如此被毒打、罚站一个多月后,胡伯荣的下肢就开始颤抖、无力、不听使唤,越来越严重。最后看不行了,才把她送到武汉广州军分区医院后转送到武汉中心医院,该医院医师说是怎么会站成这样的?他们(劳教所)怎么这么乱搞。劳教所里的邪恶之徒高队长还逼胡伯荣跳楼妄图嫁祸法轮功,见不生效又威胁说:“我这里什么刑罚都有,不怕你不放弃修炼。”最后邪恶之徒们看到胡伯荣截瘫太严重,怕承担责任,才于10月19日通知家人把她接回家。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荷平(女, 英语老师)、 鲁小华、罗英(起重机厂)、熊春枝等 犯罪嫌疑人姓名/单位:湖北狮子山劳教所恶警、恶人曹辉。 犯罪事实:逼迫学员“贴墙”、“面壁”、“挖墙”、不准睡觉、让吸毒犯人折磨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99年7月以来,湖北省狮子山劳教所非法关押、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在肉体上,恶警用电棍打法轮功学员,逼迫学员“贴墙”、“面壁”、“挖墙”、晚上不准睡觉、让吸毒犯人整法轮功学员。一法轮功学员被反铐在床架上,打一下眼睛不准眨一眨,再泼一瓢水;男法轮功学员被警察指使的吸毒犯人打胸部,用脚在身上踩,被打得死去活来,半个月起不来。嘉鱼县的法轮功学员荷平,是教英语的老师,6个邪恶之徒围著她打,累了就休息一会儿再打;温泉农科所的法轮功学员在被迫军训时,被一叫曹辉的恶人用鞋毒打,打吐了血,还不准说出去,法轮功学员熊春枝上前制止,遭来恶警毒打并不准上厕所,不准说话。咸宁法轮功学员罗英指控恶人时,被恶警毒打。恶警还扬言:“要把你们搞得家破人亡,无家可归。”在精神上,劳教所用假经文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欺骗、洗脑。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姓名/单位:湖北狮子山劳教所:朱某(所长)、黄某(恶警队长)、程某(恶警)、刘某 (恶警)、袁某 (恶警)、张国荣 (恶警)、周某(恶警)、陈历鹏(犯人)、付新生(犯人)、龚涛(犯人)、胡文杰(犯人)、黄志强(犯人)、姜辉(犯人)、姜秀红(犯人)、李剑(犯人)、陆武横(犯人)、梅吉安 (犯人)、涂同波(犯人)、王维民(犯人)、夏俊 (犯人)、向斌斌 (犯人)、姚猛(犯人)、周志松 (犯人)。 犯罪事实:使用劳教犯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24小时的监控;在法轮功学员食物中放毒品海洛因等。 详细情况:对法轮功学员强行进行脱光衣服搜身,用两个劳教犯人“包夹”一位法轮功学员,24小时寸步不离,连睡觉也一边一个包夹。它们晚上不许法轮功学员睡觉,强迫背所谓的教规,有的学员被罚“静坐”(身体保持90度)或站军姿到深夜一两点钟,有时到三点(早上五点就得起床)。恶警张国荣说:“‘(劳教)裁决书’算什么,不转化,你们永远也别想出去!”劳教犯人在恶警的暗示鼓励下,经常毒打、折磨法轮功学员。一位学员因不承认邪恶的迫害进行绝食,恶警们给他戴上手铐,除了上厕所,从早上五点一直“静坐”到晚上一两点,后来这个学员被强行关到精神病院进一步迫害。恶警指使犯人在法轮功学员的食物中放毒品(海洛因)。学员吃后就觉得身体一会儿痛,一会儿冷,看什么都飘飘的。恶徒胡文杰说:“一个劳教所死一个人是正常的。打死了开个自杀证明就完了。”邪恶之徒把不配合它们的女学员专门组成一个队,叫“201”。由所谓的“护卫队”(一些社会上的流氓、地痞、打手)监视。它们穿著警服,手里拿著电棍,晚上经常听到女法轮功学员的哭喊声和恶徒的打骂声。恶徒王维民说:“谁炼功就是这样的下场。”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姓名/单位:湖北狮子山劳教所恶警及参加迫害的吸毒犯人 犯罪事实:双手反铐、毒打、用电棍长时间电、不让睡觉、强制洗脑等。 详细情况:劳教所恶警每天强迫法轮功学员干10小时的活。凡是被关押的学员,一进去首先要答应它们的所谓几十条“规定”,凡不愿服从者就马上开始酷刑折磨。如有的法轮功学员被双手反铐后被几个人轮流毒打、用电棍长时间电等。每一位进去的法轮功学员都得经过这一道“程序”。劳教所指使吸毒犯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劳教所有规定,吸毒者不论采用任何方式,只要能强制使一位法轮功学员屈服,就可以减去1000元的戒毒费。在这样的利益驱使下,吸毒者对法轮功学员为所欲为手段极其残忍。他们先要法轮功学员“贴墙”,即让人靠贴在墙边,在两肘处、头部及身体其它几处放上纸,一天一夜的这样站著不准纸掉下来,否则就会遭到毒打。接著强迫抄写所谓的“所规”不准睡觉,稍有打盹就会遭到呵斥或毒打。有一位学员因为长时间的不让睡觉,被他们这样非人的折磨逼疯了。恶警们不准透露真情,却污蔑说是因为炼法轮功得了精神病。劳教所为了强行洗脑,实行24小时监管,几个吸毒犯看管一个法轮功学员,向学员强制灌输污蔑大法的材料,对不配合者就逼迫、体罚,罚站至凌晨1点钟。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邱晨阳、陶金龙等 犯罪嫌疑人姓名/单位:湖北狮子山劳教所 犯罪事实:利用吸毒犯监控、毒打法轮功学员,超期关押。 详细情况: 劳教所利用人(吸毒犯、地痞、无赖)24小时监控法轮功学员,无论法轮功学员吃饭、上厕所、睡觉、劳动,甚至走一步路都由这些吸毒者、流氓前后左右、寸步不离地监视著,这些吸毒者的胸前都佩戴著一颗红色的五角星,取名叫做“包夹人员”,由它们直接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迫害。这些包夹人员与恶警狼狈为奸,不择手段地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的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强制法轮功学员每天劳动10小时以上,晚上还要罚站“军姿”到12点,甚至通宵。所有在所内的法轮功学员互相之间不准讲话,不准与其他人接触,违者遭拳打脚踢。法轮功学员邱晨阳经常遭到包夹人员的毒打,一次被毒打时喊冤,却被管教戴上手铐。后来上级领导来视察,邱晨阳出来揭露迫害,包夹人员就疯狂地、无所顾忌地毒打他,恶警又将他铐了七天七夜,并加期5个月。一个多月后,又有上级来检查工作,这位学员再次站出来揭露邪恶,七八个包夹人员就在恶警的指使下把毛巾塞进他的嘴里,把他打得死去活来,打完后把他塞到床底下,又将他铐了七天七夜。法轮功学员陶金龙,经常被恶警和包夹人员用刑毒打, 刑具包括电棍、皮带、狼牙棒等。陶金龙以绝食抗议迫害,就被强行灌食。陶金龙被折磨得从头到脚遍身是伤。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姓名/单位:劳教所恶警、劳教所内的‘610’办公室的邪恶之徒、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劳教人员(‘包押’人员)。 犯罪事实:利用包押人员对法轮功学员随意体罚、毒打、24小时监控;强行剥夺法轮功学员一切合法权益、剥夺法轮功学员家属探望的权利。 详细情况:劳教所对每位非法关进来的法轮功学员都用牢头和几个在押犯人作为‘包押人员’进行人身迫害和监控,而包押人员要选择凶狠的犯人才合格,否则就要换掉。劳教所用有‘成绩’者可提前释放等来鼓励包押人员对法轮功学员的随意体罚、毒打。包押人员都怕自己没有尽到‘职责’而被换下来因此争先恐后的想尽办法来折磨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不管是上厕所、睡觉、吃饭、贴墙每天24小时都在包押人员监管之中,没有一分钟的自由。在走廊里学员之间望一眼,包押人员就拳头打上身。他们逼迫新被非法关押进来的学员贴墙,两脚靠墙站拢,不准动,不准看人,不准讲话,上厕所要批准才准去。如果动了一点,包押人员就围上来打,或抓着学员的头发往墙上撞;对拒绝写放弃修炼的“三书”的法轮功学员强迫每天贴墙罚站十几个小时,从凌晨4点到夜晚1点左右,不让睡觉。他们用一张纸,撕成六小张,放一张在被罚站的法轮功学员头部和墙之间,其余五张放在关节的活动部位靠墙夹紧,只要发现纸块动一点,包押人员就借口围上来拳打脚踢,并说:“不怕你站不好,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要贴墙,这是我们的职责。”被折磨的法轮功学员全身疼痛,手脚肿得很粗不好拿东西,穿不进鞋,走路都摇晃,身体虚弱,有的被折磨得瘫痪了,有的被逼得精神失常,有的被转走了生死不明。此外,劳教所强行剥夺法轮功学员一切合法权益、剥夺法轮功学员家属探望的权利。在接见日逼迫法轮功学员的家人要明确表态咒骂法轮功,对不骂大法的家人,不管从多远赶来一律不准接见。不法之徒说:“你不服,你去告吧,你们愿上哪就上哪去告。”
案例8. 受害人:咸宁法轮功学员汪利远、一浠水法轮功学员、一麻城法轮功学员等 犯罪嫌疑人姓名/单位:劳教所恶警张国有等以及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吸毒人员。 犯罪事实:强制繁重的生产锡纸的任务、体罚、上铐、灌食、毒打。 详细情况:2001年,一法轮功学员被从麻城看守所绑架到湖北省狮子山劳教戒毒所见证了此劳教所对轮功学员的暴力和非人的折磨。所有被绑到这里的法轮功学员,头两个月,白天要完成繁重的生产锡纸的任务,晚上要面壁而立。还被强制背劳教所专门针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十不准’,以及所谓劳教手则60条。谁不背,就每天都要挨打受骂。每位法轮功学员都被两个吸毒人员看管,这些吸毒人员是恶警安排专门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工具。他们每夜不让法轮功学员休息,要法轮功学员‘挖墙’、‘挖角’(人离墙三步半远,头顶墙壁或墙角),甚至‘架飞机’、或对法轮功学员拳打脚踢,进行非人的摧残。咸宁法轮功学员汪利远多次被打得休克过去,醒来之后又继续被拳打脚踢;浠水一法轮功学员因坚持炼功,恶警每天将他的手铐上,吊在高架床上,指使吸毒人员毒打,不给饭吃;如果他喊冤就将嘴堵上,又是一阵拳打脚踢。麻城一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进所后绝食抗议十几天,不写‘悔过书’,恶警张国有就指使吸毒人员对他强行灌食、毒打,几次休克过去醒来后又是惨无人道的拳打脚踢、强制洗脑。一学员要求恶警张国有交还被他们逼迫写的违心的东西,结果遭到他的毒打,门牙被打掉,牙床全部被打松。 案例9. 受害人:一女法轮功学员(姓名待查), 法轮功学员刘钟新。 犯罪嫌疑人姓名/单位:湖北狮子山劳教所女二队、李群英(女教科长)等。 犯罪事实:强迫女学员脱光衣服进行搜身、随意电击、毒打、罚学员蹲地、挖墙、贴墙、不许睡觉、强行洗脑。 详细情况:2000年4月,一位女法轮功学员被强行判劳教并被非法送入狮子山戒毒劳教所。入所时,恶警强迫女学员脱光衣服进行搜身,抢去学员随身带的大法书、手抄经文。后干警把女学员塞到吸毒班里由吸毒的劳教人员看管,不许学员互相说话。并天天强迫她们干活至深夜1-2点钟,活干完又强制背监规和“十不准”,学员不背,恶警就指使吸毒人员罚学员蹲地、挖墙、贴墙、不许睡觉等。还经常逼迫法轮功学员写思想汇报,强迫看诽谤法轮功创始人及攻击大法的录像,强行洗脑。女教科长恶人李群英强制该女学员背“十不准”,该学员不肯背,李群英就对此学员进行漫骂,用高跟皮鞋踢,又用鞋跟和雨伞劈头盖脸地毒打该女学员,并把此学员送交女二队作为重点对象。9月份该这位女学员被洗脑监外执行,2001年,再次被绑架至狮子山戒毒劳教所,被单独关押,由专人看管。因该学员炼功,被非法延期关押4个月。并被罚贴墙、让吸毒人员不睡觉监视,致使吸毒人员仇视法轮功学员,经常打骂学员。该学员绝食抗议遭野蛮灌食。七、八个狱警对另一位五十多岁的女法轮功学员灌食时拿一根很粗的管子往老太太鼻孔内强行硬塞,立时老太太鼻孔鲜血如注,恶警们象没看见一样继续灌。 后来该学员和刘钟新(化名)等几位学员被强制关押在所医院,由所管教科和女二队干警轮流值班日夜看守,不许说话,不许背经文,不许炼功。学员刘钟新因背经文,被几个男干警拖出去拳脚相加,抓着她的头使劲往墙上撞,用电棍折磨。一天,劳教所突然把所有女学员强行带到男劳教住所,全副武装的狱警把女学员们围在当中,接著管教科长宣布成立“201严管分队”,把一、二十位女学员分放二个房间,然后又逐一叫出去使用电警棍对她们进行惨无人道地迫害。该女学员当时被反背铐著,几位男干警将她手铐提著拖进十几平方米的封闭小房间,然后把这位女学员按在地上拿电棍对这位女学员全身穴位电击,致使该学员身体几处皮肤被烧成黑色,手被铐子勒入很深的血印,麻木一两个月。另一学员刘钟新则被折磨得蓬头垢面,头部肿起一个很大的紫块,右手臂骨头被扭伤变形,且紫青,肿老高,不能拿东西,尽管这样,恶警们依然每天强迫这些学员军训、站军姿等,晚上强制学员看电视洗脑。 案例1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红荷(女)、余爱荣(女)等 犯罪嫌疑人姓名/单位:湖北狮子山戒毒所和沙洋劳教所恶警、吸毒犯人贺俊燕等。 犯罪事实:长时间电刑、吊打、跪打;不让睡觉、关禁闭、脱光衣服搜身、侮辱学员的人格、强行洗脑等。 详细情况: 2001年,武汉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恶警为防止法轮功学员带大法经文进去,不断翻查行李,强制学员脱光衣服让它们搜查,甚至,每隔1月左右,把上百多学员聚在一起,脱光衣服搜身,侮辱学员的人格。恶警将法轮功学员与吸毒人员关在一起,时刻监控:不准学员交谈,不准相互帮助,甚至不准相互微笑;上厕所都要限定时间跟在一起,不管时间到没到,就将学员往外拖,还叫嚣道:“你们不是修真善忍吗?你忍去吧!”劳教所借故搞军训,一切军事化,从时间上控制学员,‘休息’时也罚坐小凳,两脚两膝并拢坐著,不准动,不准背书。深夜休息还常常受到吸毒人员的骚扰(两张床并一张,一位法轮功学员身边一个吸毒人员)。不接受者罚站军姿,深夜两、三点还不让睡觉,白天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夜晚站著背所谓的“两高决定”,还不时受到包夹人员的毒打、侮骂。对刚被绑架进去的法轮功学员更加残酷折磨,毒打、不让睡觉、关禁闭、用叛徒的围攻、控制上厕所、酷刑折磨。 咸宁法轮功学员李红荷坚持炼功,天天遭到吸毒人员的毒打,遭恶警电刑,身上伤痕不断;麻城学员余爱荣拒绝非法监控,遭电击两个多小时。半夜时常听到法轮功学员受酷刑时所发出的惨叫。
案例1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英(女)等 犯罪嫌疑人姓名/单位:湖北狮子山戒毒所恶警 犯罪事实:24小时监控、脱光衣服搜身、上刑毒打、长时间罚站。 详细情况:戒毒所对非法关押在那里的法轮功学员进行24小时监控,由三个吸毒犯人“夹包”一个法轮功学员,对学员的一举一动进行严密监控,动不动就要恶语谩骂、拳脚交加。学员之间不许说话,一旦说话就要上刑毒打,学员一闭眼,犯人就要吼骂:“是不是背经文?你找死!”恶警还强迫法轮功学员做“早训”,做不好的人就要拳打脚踢或贴墙(背靠墙站立,身体与墙之间放报纸,两腿之间夹一张报纸,报纸一旦掉在地上就挨毒打)。恶警害怕恶行曝光,就以谈话为由把学员骗到隔离房,然后上刑毒打。其他学员只能从远处听到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学员回来后,身上伤痕累累,惨不忍睹。学员每天都在侮骂、恐吓、毒打中度过。就连上厕所也要限制时间,学员李英申请上厕所,结果刚上了一半恶警就逼她起来,结果把屎拉在了裤子里。回到宿舍后,犯人闻到臭味对她又是一阵毒打。这里每个月还要进行一次大搜查,搜查的时候,全宿舍的人都要集中在一起,把衣服全部脱光,连内裤、袜子都不准穿。所有的衣服、生活用品被翻得底朝天,一旦发现经文,又要上刑毒打,这就是武汉市狮子山戒毒所的内幕。
主要犯罪单位: 湖北狮子山戒毒所、黄冈市公安局、黄冈市第一看守所,‘610’办公室。
主要犯罪人员: 高xx (队长),朱某(所长)、黄某(恶警队长)、李群英(女教科长) 、程某(恶警)、刘某 (恶警)、袁某 (恶警)、张国荣 (恶警)、张国有(恶警) 、周某(恶警)、陈历鹏(犯人)、付新生(犯人)、龚涛(犯人)、胡文杰(犯人)、黄志强(犯人)、姜辉(犯人)、姜秀红(犯人)、李剑(犯人)、陆武横(犯人)、梅吉安 (犯人)、涂同波(犯人)、王维民(犯人)、夏俊 (犯人)、向斌斌 (犯人)、姚猛(犯人)、周志松 (犯人) ,曹辉(犯人)、贺俊燕(吸毒犯人)
(Nov 23 2003 3:41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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