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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大法信息中心就玫琳凯公司修正协议书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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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大法信息中心11月22日】11月17日,国会议员汤姆-兰托斯(Tom Lantos)、克里斯-史密斯(Chris Smith)和伊莉娜-罗斯-雷婷恩(Ileana Ros-Lehtinen)写信给玫琳凯执行总裁理查德-罗杰斯(Richard Rogers),要求该公司立即取消要求其在中国的直销员签署不参加法轮功活动的书面保证的作法,并对玫琳凯公司的这种作法表示震惊。

11月20日,玫琳凯公司总裁兼首席营运官大卫·豪尔(David B. Holl)在给议员汤姆-兰托斯(Tom Lantos)的回信中说:“那份保证书已经不存在了。修正过的玫琳凯中国分公司销售协议书中要求销售员遵守中国的法律,但没有提及任何组织、宗教、习练或运动的名字。”

对此,我们表示欣慰和欢迎。

而在信中,大卫·豪尔说没有员工因为不签署书面保证而被解雇。这里需要澄清的是,玫琳凯公司在规定中说不签署者自动离职,这和公司解雇不签署书面保证的员工,在实质上是一样的,都是对法轮功学员人权的侵犯,以及对因为怕失去工作而不得不违心签约的民众的精神迫害。据来自中国的内部消息,确实有玫琳凯员工因拒绝签署这样的保证书而失去了他们的工作。

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尽管玫琳凯公司在中国为很多妇女提供了就业机会,但这决不能成为玫琳凯帮助江氏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理由。

四年来,前中共党魁江泽民,擅自使用他的权力企图“根除”法轮功,通过洗脑班、酷刑和屠杀,江迫使成千上万的中国法轮功修炼者放弃他们的信仰。这场迫害,不仅针对法轮功修炼者,也涉及了亿万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亲朋好友和工作单位,他们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株连。在这场迫害中,江氏集团还利用经济利益为诱饵,胁迫一些外国政府和企业,让他们放弃自己的立国之本或经营理念,协助江氏的迫害。玫琳凯公司被深圳610胁迫就是一个例证,但这不是第一例。

2002年6月11日,冰岛航空公司在冰岛政府的要求下,根据一份中国政府提供的法轮功学员黑名单,拒绝153位法轮功学员登机前往冰岛抗议访问的江泽民。另有抵达的超过75位法轮功学员,被关在雷克雅未克机场不得入境,还有3位法轮功学员被冰岛政府无理驱逐出境。2002年10月,休斯顿家园宾馆(Homestead Hotel )受江氏代表团的施压,取消了法轮功学员在该宾馆的房间预定,而这仅仅是因为当时江氏的代表团在该宾馆附近访问。

依照由联合国通过的法律条文,江对法轮功学员犯下的“种族灭绝”罪,正使江氏不得不面对全世界多国家的十二项诉讼案。另外,几名中共官员如前政法委书记罗干、前北京市长刘淇、原山东省委书记吴官正、原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赵志飞、四川省委书记周永康、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等也因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分别在美国、西班牙、芬兰、冰岛、法国、比利时、莫尔多瓦、亚美尼亚等多个国家被起诉。

在玫琳凯事件的发展过程中,三位美国国会议员的敦促、国际媒体的关注以及玫琳凯公司后来协议书的更正都是在制止江氏国家恐怖主义的蔓延,也是对正义力量的支持。

目前中国的现实是:江氏集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渗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因此每一个接触中国的外国政府和外国企业都有必要了解法轮功及其在中国受迫害的真相,以保证自己的立国之本、立业之本和基本道德底线不受侵犯。我们深切希望,这些外国政府和外国企业,在经济的诱惑及政治的压力下,在公义和道德面前,仍能选择良心,守住良心。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

2003年11月22日 (Nov 22 2003 11:45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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