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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大法信息中心11月15日讯】11月14日华侨时报诽谤案终审进入第三天。原告方证人张昆仑教授出庭作证。他用约5个小时的时间当庭详述了自己因修炼法轮功在中国大陆遭受的迫害,其中包括酷刑、洗脑、监视居住、非法监禁等。 原告律师柏格曼指出,由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在西方国家的法庭上揭露直接迫害者和间接迫害者,在全世界这是第一次。 在张教授开始讲诉自己在中国大陆遭受迫害的经历时,被告律师放弃了辩方以往否定迫害存在的说法,一再起身说:法轮功被迫害发生在中国,中国对法轮功的迫害是确认的,但“与此案无关”。 针对被告律师的反对,原告律师柏格曼指出:华侨时报在文件中试图否认迫害的存在,而证人被迫害的经历和专业经历对法庭理解案件很重要,对理解和定位仇恨宣传很重要。对方律师将证人有意限制到15个人,但每个证人的亲身经历都可以帮助法庭理解这个案子的背景。 法官听取双方律师意见后同意原告证人讲述所遭受的迫害。 张教授说,在中国大陆第一次被绑架,是因为给大陆中央政府写信,陈述法轮功真相。被绑架后,当地派出所官员对他说,“江总书记讲话了怎么对付你们都不过分,只要是炼法轮功的打死了,拉出去就埋了,对外就说畏罪自杀。” 张教授说,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因抵制迫害,他还受到过电棍电击、毒打等酷刑折磨。 张教授说华侨时报对他造成了巨大伤害。蒙特利尔华侨时报在2002年2月2日的特刊中曾刊登何兵的诬蔑文章,并提到张昆仑的名字。张教授在14日的证词中说:“加拿大是以自由和尊重人权为原则,并著称于世的。但是,我万万没想到,江泽民把迫害延伸到海外,他利用散布谎言,挑动仇恨,置法轮功学员为被动。我在中国被迫害,留下严重的精神创伤。华侨时报的诬蔑文章使我感到世界上没有安全的地方。” 14日的庭审从上午9时40分开始至下午4时40分结束。 附件:关于张昆仑教授的个人资料 张昆仑,曾于1980年至1989年任教于山东艺术学院教授雕塑。1989年在加拿大麦吉尔(McGill University)做访问学者,1996年4月回国。1996年至2001年1月,在山东艺术研究所任所长。在这期间,因修炼法轮功并向大陆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而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 据明慧网的资料记载,张教授自2000年7月第三次被中国当局拘捕后,便被判三年劳教。2001年1月4日星岛日报的报导称,张教授的家人说该项判决从未经过任何正式的审讯程序。 由于加拿大政府、外交部、国会议员、国际人权组织和善良加拿大人民的密切关注与努力,被中国劳教所非法关押了约半年之久的张昆仑教授突然于2001年1月10日被提早释放,并于同月15日在国籍特赦组织和法轮功学员的欢迎中平安抵达加拿大渥太华机场。张昆仑教授是被加拿大成功营救的第一位法轮功学员。此事曾被加拿大媒体视为国际舆论压力的“一大成功”。
(Nov 15 2003 4:46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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