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迫害纪实
和平申诉
专题报道
中心社论
社会反响
读者信箱
公共钥匙
安全电邮
相关网页
  English | Russian | Australian | Japanese | French | German | Hebrew | Spanish | Vietnamese | 繁体  

欧洲法轮功之友呼吁港府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审判
 
  打印机版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7月10日讯】香港消息:欧洲法轮功之友协会副主席约翰迪(John Dee )日前致函香港行政区官员,呼吁停止对无辜法轮功学员的审判约翰迪致信指出:“法轮功学员无论何时何地都遵循真善忍的原则,任何暴力行为都与之背道而驰。”他说,香港一直是高度法制,尊重人权和信仰自由的文明社会,为什么竟会对“最和平的,遵纪守法的公民的请愿,因造成微不足道的人行道阻塞而导致对其中16人起诉呢?这实在是另人费解。”

约翰迪呼吁香港当局不要屈服于北京的压力,应凭藉人权和司法,立即结束对这16名今年三月因在港和平请愿而被监禁的法轮功学员的控诉。

他期待港府尽快就此事做出回复。据悉,包括国际人权协会瑞士分部(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Human Rights - Swiss Section)、瑞士基督徒反酷刑斗争组织(ACAT-Switzerland)在内的多个国际人权组织也已致函香港特区政府,促请撤销对十六名无辜学员的控罪。

今年3月14日,大约十六名法轮功学员在香港中联办正门外宽阔的人行道上进行小规模和平请愿,抗议中国江泽民政权对法轮功的迫害,导致这十六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拘捕,被捕理由是造成人行道阻塞。十六名被检控的法轮功学员包括四名瑞士籍学员和十二名香港学员。四名瑞士籍法轮功学员原计划去北京请愿,但他们去北京的申请被拒。目前这十六人正面临审判。

*******************************************************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
政务司司长曾荫权
财政司司长梁锦松
律政司司长梁爱诗
保安局长叶刘淑仪

我们呼吁您帮助今年三月在香港为抗议中国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而进行和平请愿进而被监禁的16名法轮功学员早日获得释放。他们被捕的理由是造成人行道阻塞,目前正面临着审判。

你也许会知道,法轮功学员无论何时何地都遵循真善忍的原则,任何暴力行为都与之背道而驰。这些包括四名瑞士学员在内的法轮功学员,在香港只是和平呼吁中国政府停止从1999年7月开始的对法轮功的取缔和迫害。他们之所以在香港请愿,唯一的原因是:因中国当局的禁止,他们无法去北京。

香港一直以它是一个高度法制,尊重人权和信仰自由的文明社会而自豪。正因如此,为什么一个由大约100名最和平的,遵纪守法的公民所进行的简单请愿会因造成微不足道的人行道阻塞而导致对其中16人的起诉呢?这实在是另人费解。

我们呼吁香港当局不要屈服于来自北京的压力,凭藉人权和司法,立即结束对这16名法轮功学员的控诉。这件事是对香港自五年前从英国获得独立后,在法律,司法和人权方面取得多大程度的进步的一个体现,更是在回归五周年欢庆之际一个有重大意义的友善的表现。

我们期待您尽快回复。
您真诚的
约翰 迪
欧洲法轮功之友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    7/14/2002 12:17)



关键词:香港
相关文章:
香港法轮功学员 纠正喜来登酒店不公正对待
突破新闻封锁的必要性
香港法轮功学员静坐悼刘成军
以色列学员在总统访华前广泛讲真象
自由亚洲电台:香港法轮功呼吁关注被关押学员
南华早报:香港法轮功学员在国际人权日要求停止迫害
两香港法轮功学员遭大陆非法扣押 营救行动展开后一人已获释
香港法轮功学员静坐声援台湾学员控告江泽民
香港法轮功致中国领导人:吁释放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监狱的法轮功学员
香港法轮功学员请愿促解救吉林受难同修
塞班岛法轮功学员成功举办第五届修炼心得交流会
美联社:香港法轮功学员要求中国释放三名当地学员
英国外交部2003年人权报告谴责中国人权记录
澳洲:中秋夜 悼同修(图)
纽西兰公民就香港“阻街”诬告案 召开新闻发布会
媒体关注法轮功学员就「阻街案」的判决进行的上诉
各大新闻媒体报道香港宣布撤回国安法草案
法轮功「阻街案」上诉聆讯完毕
瑞士非政府组织致函香港当局为十五名法轮功学员请愿
港府宣布撤回23条草案(更新)
美联社:法轮功学员在香港就“阻街案”开始上诉
瑞士非政府组织致函香港当局为16名法轮功学员请愿
法轮功「阻街案」上诉 辩论请愿自由底线
香港法轮功「阻街案」上诉开庭
自由亚洲电台:香港法轮功成员指责港府政治迫害
国际人权协会瑞士分会致函董建华 要求终止23条立法
由「阻街案」看23条本质
民意不可违 港最大亲中政党 促继续拖后23条立法
泰国首次成功举办2003年东南亚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
由美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访华被迫延期看香港23条




法轮大法新闻社信箱 editor_cn@faluninfo.net

版权所有,欢迎转载,请注明出处 chinese.faluninf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