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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大法信息中心6月14日报道】2002年6月7日(星期五),加拿大安省高等法庭就法轮功学员起诉《星岛日报》诽谤罪一事在加拿大多伦多第一次开庭,有近60名中西方法轮功学员参加了旁听。同时有多家中西方媒体参加了全部的旁听。 法庭从早上10:00连续开庭到下午4:30,双方律师进行了激烈辩论。在辩论庭上,法轮功方律师格拉蒂先生以丰富详尽的材料和流利的发言阐述了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大陆受到的迫害情况及国际社会、人权组织对法轮功的广泛支持,他指出:“鉴于这样的引发仇恨信息在加拿大土地上流传是给加拿大社会制造不稳定因素,星岛日报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新闻自由的界限,而事实上成为中国政府在海外迫害法轮功的工具。所以我们必须要进入高等法庭来评判,使其能充分认识错误、公开道歉、并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 法官在一整天的听证中,仔细听取了双方的陈诉,宣布将在6月底之前作出判决。 背景介绍: 2001年9月20日,也就是在美国发生911恐怖事件之后的不几日,《星岛日报》在头版刊登了一篇名为“世界激进教派”的文章,公然把法轮功学员诬蔑为恐怖分子,在加拿大土地上进行诽谤和引发加拿大华人对加拿大法轮功学员的仇恨,对法轮功学员的安危起到了威胁,也对加拿大社会稳定起到了破坏作用。 鉴于其影响面广、后果恶劣,2001年12月,158名法轮功学员(包括3名被其引用炼功照片的香港学员)联名聘请资深律师Rocco Galati,向安省 高等法庭递交了起诉《星岛日报》诽谤罪的状纸。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 6/15/2002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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