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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参议员和人权协会澳洲分会秘书长大法洪传十周年庆祝晚宴上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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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大法信息中心5月14日讯】2002年5月9日,法轮大法洪传十周年庆祝晚宴在澳大利亚墨尔本举行。澳洲民主党参议员林.阿里森(Lyn Allison),国际人权协会澳大利亚分会秘书长约翰.劳德(John Launder)亲自到会致辞 。

阿里森议员在致辞中说,“作为一名民主党人,我非常认同法轮功的真善忍原则。民主党派自豪地拥护诚实、宽容和善良,这在我看来与真善忍非常相似。”他说,真理使谎言不攻自破,在真理面前,说谎者就会感到一种威胁。中国(江泽民政府)不肯承认它对它的人民缺乏善心,但其对法轮功的镇压恰恰承认了这一点。他认为在宽容和耐心是非常重要, 忍告诉了人们如何面对多元化--文化、语言、意见,以及信仰上的差异。最后他表示他会继续致力于维护信仰自由和法轮功修炼者的权利。


国际人权协会澳大利亚分会秘书长约翰.劳德(John Launder)则在他的晚宴致辞中谈到人权和与人权有关的问题是如何在法轮功的原则中体现出来的。同时他谈到联合国人权公约中的一些特别的条款,并将它们与北京[江泽民]政府的邪恶行为作了比较。

联合国人权公约第一条是:“人类生而享有自由、尊严和平等的权利。他们被赋予了理性和良知,应该象对待兄弟那样对待他人。”他指出,法轮大法 “真善忍”的精神不但很好地吻合于联合国人权公约第一条,也与千百年来所有伟大的道德领袖所倡导的精神,以及希望有一个和平自由的世界并为之奋斗的人们的渴求和良好愿望一致。

人权公约第五,九,二十条分别为:“不得将任何人置于酷刑、折磨和残酷的、非人的和有损人格尊严的境遇或惩罚之下。”“不得任意拘押、逮捕或放逐任何人。”“任何人都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权利。 不得强迫任何人加入任何组织。”而中国[江泽民]政府从1999年7月开始,剥夺了数以百万计的法轮大法修炼者和平集会和结社的权利;成千上万的修炼者被抓捕、被折磨,受到残酷和非人的对待,经常被折磨致死;其他人被迫流离失所。 这些事实不仅可从法轮大法修炼者提供的文字和图片资料中得到证明,同时也已被大赦国际、人权观察等人权组织所证实。

约翰.劳德先生指出,北京的当权者对自己的人民没有丝毫善心;不信任自己的人民,剥夺了他们结社、言论、思想、保持良知和宗教信仰的自由。中国[江泽民]当局的行为严重地违背了联合国人权公约。

最后他说:“ 人们为真理、正义和善良奋斗的努力从来也没有停止过,即使是在最黑暗的压迫之中,它也会开花结果。而这一切在法轮大法修炼者的身上得到了升华。我向你们致以良好的祝愿,我相信你们的精神将改变中国社会,同时也超越了种族和国家的界线,丰富着千百万人的生活。”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    5/15/2002 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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