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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大法信息中心12月27日讯】12月24日台湾消息,台湾交通大学学生联合会会长写信给香港保安局叶刘淑仪女士表示反对23条立法。信中指出23条将对人权的压迫延伸到台湾在港的学生。这些学生仅仅是参加支持在中国的人权自由或支持法轮功的某一游行,哪怕是在台湾参加,都将会被该法律条文认为是“颠覆性”而受到处置。 ******************* 以下是文章内容: 2002年12月24日 香港保安局 叶刘淑仪女士:
我以国立台湾交通大学学生联合会会长的名义,代表学生联合会和我们台湾交通大学学生联合会一万名会员写这封信给您,表达我们对香港23条立法的反对立场。如果该提案成为法律,将严重破坏香港校园师生的基本权利,损害校园学术研究、文化出版品、社团活动、学生运动等自由。 该计划对人权的压迫,不仅仅限于香港当地的学生,同样也针对台湾的学生,在台湾许多合法的言论、活动,在香港将不再被允许。仅仅是参加支持在中国的人权自由或支持法轮功运动的某一游行,哪怕是在台湾参加,都将会被该法律条文认为是“颠覆性”而受到处置。 我们强烈要求香港政府能大幅修改23条法案,使香港人民、学生的自由权能够得以保障,特别是要使香港政府拥有决定在香港的组织团体合法性的自治权、新闻自由权、文化出版品及校园的学术研究、社团活动、学生运动之权利。 王诗铭 国立台湾交通大学学生联合会会长 敬上
(Dec 27 2002 1:18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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