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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大法信息中心12月24日讯】欧洲议会于12月19日以59票对1票决议反对香港政府以通过23条立法的形式来压制反对声音。事后,歐盟官員在接受媒体採访时,表达了他们对23条的看法。 如果这条法律只针对香港,为什么北京还派使馆的人来游说我们? 欧洲议会荷兰的中国关系代表团主席Mevrouw Elly Plooij-van Gorsel女士称:每次我们作出有关中国的决议后,都会得到中国政府外交部的来信或是评价。每次我们访问中国时,他们都会把我们制定的决议摆在案上,责备我们“干涉中国内政”。然而所有这些东西都会对于很多事情起到很大的作用。 任何破坏国家安全的组织都会被禁止。这个概念的范围实在是太大了。而且,到底谁是国家的敌人?中国政府认为法轮功是国家的敌人,那么按照这条法律法轮功也要(在香港)遭到禁止了。很显然这条法律是针对法轮功而制定的。此外,有些事很令人怀疑,如果真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声称的一样,这条法律只针对一个香港,为什么北京政府还要派使馆的人来游说我们? 所有生活在香港的公民都将在此法的约束之下,影响将是毁灭性的。同时也会有很大的危险。如果谁不小心接触错了人,就有可能被控告。(注:在23条中规定,任何人与触犯反颠覆法的人接触而知情不报,就必须受到惩罚。)我们都知道,这就意味著更大的危险,更高的薪水。现在对很多公司来讲,送职员去中国工作已经很难了,人们有时甚至觉得去中国工作是一种惩罚,去香港也是一样。 没有对人权的尊重,就不存在与中国的合作 欧盟外交、人权、公共安全及防卫委员会Evelyne Gebhardt女士:毕竟欧洲议会是代表整个欧洲的。没有对人权的尊重,就不存在与中国的合作。关于香港23条的决议很紧急,因为中国的有些情况很令人担忧,并且在倒退。比如最近的一个很令人吃惊的例子就是,中国打算引入一种考试,以检验记者是否值得信任。只有中国的人权状况得以改善,与中国的合作才有可能实现。如果将来这一问题还不能解决,那么欧洲委员会就必须要求停止与中国经济项目的合作。
(Dec 24 2002 7:06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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