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12月13日讯】2002年12月10日是国际人权日,欧洲法轮功之友副主席约翰-迪于当天在英国伦敦中国大使馆外发表演说,指出:“犯下最严重的滔天大罪的中国江氏政权,必须为其过去三年半中(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负起全责,并呼吁中国停止这场“骇人听闻”的对法轮功的迫害。另外,针对23条立法他说,“我们以最强烈的字眼呼吁香港有权力的人士不要跟随中国,使其影响到香港政府的管理。” ********************** 演说全文翻译如下: “今天全世界有一个机会来纪念所有因为政治或宗教信仰而被其政府迫害的人们。 目前全世界还有数千人被关在监狱里,但是由民主国家以及今天站在这里的我们来看,他们并没有犯下任何罪行。这些人大部分来自于少数国家,这些政府认为对付反对其残酷政权的人士以及压制这些人意见的最有效办法就是迫害、监禁及酷刑。目前这些国家中,犯下最严重的滔天大罪的就是中国江氏政权,其必须为过去三年半中的残酷迫害负起全责,包括500名以上的法轮功学员在监禁中死亡、无计其数的人下落不明、数千人被关在全中国最肮脏环境的监狱、精神医院及劳教所中长期受苦而且无法抱有任何获释希望。 今天对于中国数百万法轮功学员而言更显重要,有原因有二。第一是江氏国家主席之位为胡锦涛接替。新领导人被寄望以更温和开明的态度对待法轮功。我们呼吁胡锦涛能全面重新检讨中国政府镇压法轮功的政策,我们吁请他终止这场迫害并无条件释放被关押在中国监狱中所有的法轮功学员。 第二个原因是非常重要的议题,关系到即将立法的香港基本法第23条。如果香港未与香港人民就本项立法提案进行充分的谘询,将严重减损香港人民依现行香港管理方式应享有的言论自由。 当英国在1997年将香港归还中国时,双方都同意允许香港至少有50年可以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就是所谓的「一国两制」原则。过去几个月已经有一些令人失望的警告征兆,中国正在试图尽力不当影响香港政府及其司法制度。 今年前半年所发生的事件,当16名法轮功学员在中联办外抗议,但却被判定有扰乱公共秩序之罪,并被处以罚金,证明了中国正在增加其对香港内政的干扰。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中,第23条法案的问题对中国大陆及香港的法轮功学员来说无疑是一个关键。我们因此以最强烈的字眼呼吁香港有权力的人士不要跟随中国,使其影响到香港政府的管理。他们必须站起来对中国政府说应该维持1997年所同意的「一国两制」原则。 首先,我们呼吁中国政府尊重其允诺香港管理自己事务的协议,并确定香港人民得以适当讨论第23条法案中的法律词汇。最后我们再一次以人道之名呼吁中国,停止这场骇人听闻的对法轮功的迫害。” 欧洲法轮功之友 2002年12月10日
(Dec 14 2002 3:58A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