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迫害纪实
和平申诉
专题报道
中心社论
社会反响
读者信箱
公共钥匙
安全电邮
相关网页
  English | Russian | Australian | Japanese | French | German | Hebrew | Spanish | Vietnamese | 繁体  

法新社:媒体界警告香港反颠覆法将封锁自由言论
 
  打印机版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11月25日讯】2002年11月20日法新社香港报导--世界报业协会(World Association of Newspapers,WAN)周三表示强烈反对香港反颠覆法立法提案,并警告本项立法将对言论自由造成恐慌效果。

位于巴黎的世界报业协会在写给香港特首董建华及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措辞强烈的信件中表示,该项立法提案将严厉封锁香港居民及新闻组织的言论,并在一项声明中指该项立法提案“过度考量国家安全,不惜牺牲公民自由,特别是新闻自由及言论自由”。

世界报业协会补充说:“23条立法规定将使所有的永久居民包括外籍人士,因为其在香港境内以及以外的地区所说的话而遭到起诉”,且这些规定“将对所有的个人、团体以及从事资讯交换工作的企业造成恐慌效应”。

香港的保安局对此等恐惧的回应是,声称本项立法提案符合香港于前英国殖民地时期即已适用的国际人权公约。保安局的声明说:“香港居民原本享有且获得保障的生活方式、权利及自由,包括媒体自由等,并不会因为实施本项立法提案而受到影响”。“特别是基本法(香港的袖珍宪法)第27条清楚规定媒体自由应受到特别保护”。“如果我们在任何立法提案纳入和基本法第27条保障媒体自由规定抵触之条文,将是违宪之举”。

但世界报业协会有关放弃本项立法提案之呼吁,早先已获香港外国记者俱乐部(Foreign Correspondents' Club,FCC)之认同。外国记者俱乐部在其一封信中表示反对纳入中国大陆泛指的国家安全及国家机密概念,因为记者有可能会因为只是正常的新闻工作行为而遭到起诉。信中还说本项立法提案会损害“香港资讯自由流通的声誉,且极有可能触发新闻工作者及新闻组织离开香港,成为其它恐怖效应之一。”

外国记者俱乐部说本项立法将增加“政府限制散播未经合法权利取得之资讯的权力”,且同时“记者必须负起判断其所获得之资讯是否为合法散播之责任”。

本项有争议的法律被反对者称系中国强迫香港接受的法律,其预定在12月24日,即三个月协商期满后制定。

依香港1997年后之袖珍宪法基本法第23条之规定,香港有义务通过禁止谋反、煽动叛乱、颠覆、窃取国家机密的法律。但人权及支持民主的团体担心中国将运用新法压制自由,包括媒体、言论以及宗教等自由,以及禁止被中国视为威胁的团体。

法新社是将亚太地区总部设于香港的国际新闻组织之一。


(Nov 25 2002 4:00AM)



关键词:香港
相关文章:
香港法轮功学员 纠正喜来登酒店不公正对待
突破新闻封锁的必要性
香港法轮功学员静坐悼刘成军
以色列学员在总统访华前广泛讲真象
自由亚洲电台:香港法轮功呼吁关注被关押学员
南华早报:香港法轮功学员在国际人权日要求停止迫害
两香港法轮功学员遭大陆非法扣押 营救行动展开后一人已获释
香港法轮功学员静坐声援台湾学员控告江泽民
香港法轮功致中国领导人:吁释放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监狱的法轮功学员
香港法轮功学员请愿促解救吉林受难同修
塞班岛法轮功学员成功举办第五届修炼心得交流会
美联社:香港法轮功学员要求中国释放三名当地学员
英国外交部2003年人权报告谴责中国人权记录
澳洲:中秋夜 悼同修(图)
纽西兰公民就香港“阻街”诬告案 召开新闻发布会
媒体关注法轮功学员就「阻街案」的判决进行的上诉
各大新闻媒体报道香港宣布撤回国安法草案
法轮功「阻街案」上诉聆讯完毕
瑞士非政府组织致函香港当局为十五名法轮功学员请愿
港府宣布撤回23条草案(更新)
美联社:法轮功学员在香港就“阻街案”开始上诉
瑞士非政府组织致函香港当局为16名法轮功学员请愿
法轮功「阻街案」上诉 辩论请愿自由底线
香港法轮功「阻街案」上诉开庭
自由亚洲电台:香港法轮功成员指责港府政治迫害
国际人权协会瑞士分会致函董建华 要求终止23条立法
由「阻街案」看23条本质
民意不可违 港最大亲中政党 促继续拖后23条立法
泰国首次成功举办2003年东南亚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
由美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访华被迫延期看香港23条




法轮大法新闻社信箱 editor_cn@faluninfo.net

版权所有,欢迎转载,请注明出处 chinese.faluninf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