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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法轮功学员向中联办递交请愿信 要求无条件释放10名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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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大法信息中心2002年11月11日】来自澳门的消息,11月7日澳门学员向中联办递交请愿信,要求无条件释放张玉辉、林洋、黄奎、田建水、马艳、蒋玉霞、李艳芳、李春艳、张清云、刘梅等10名学员。

据香港人权资讯中心2002年2月披露,珠海公安以搜集各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事实并上互联网公布为由对张玉辉先生判刑10年。张玉辉先生今年37岁,毕业于北京对外贸易大学,2000年12月在珠海被捕,拘留期不准家人探望,长期遭酷刑虐待。

请愿信中表示法轮功学员奉行“真、善、忍”,从未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所有控告都是诬陷、造谣,政治迫害,必须立即澄清、终止。

法轮功学员们抵达中联办时,中联办的工作人员及便衣警员10余人不准学员入内,也不准在大门口停留,理由是“中联办门口是私家地”。工作人员们不敢接受法轮功学员的请愿信,也不让法轮功学员递交此信,过程中不停地照相并粗暴的推搡法轮功学员。最后在众目注视下,法轮功学员将信放在中联办的正门口,并和平离开。

法轮功学员认为,为拒绝一封向国家和平反应情况的请愿信,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澳门办事处竟公然对合法公民声称成了“私家地”,并且以粗暴的手段对待自己的国民,心态另人难以理解。法轮功学员并表示,全世界的法轮功学员都将一如既往的通过各种合法渠道和平申诉,直至中国大陆结束可耻的镇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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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11 2002 6:13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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