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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大法信息中心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三日訊】河北省青縣大法弟子李維民,於7月28日在衡水被衡水惡警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據悉,青縣公安局為完成在2008年奧運會前必須勞教一定數量大法弟子的指標,企圖再次非法勞教大法弟子李維民。 8 月3日,青縣公安局副局長孫家岐等人下達的勞教書被大法弟子李維民撕碎後,8月10日,衡水市惡警又竄到行政拘留所,強制李維民拍照、簽字、按手印;遭李維民強烈抵制和拒絕後,衡水市惡警囂張的說:“你不簽,我們照樣能整出你的材料勞教你。”後由惡警在自己編造的一些材料上籤字後,詭秘的奸笑著離開了拘留所。 大法弟子李維民,原青縣人事局幹部,曾經多次被非法關押迫害,在唐山開平勞教所遭受了殘酷迫害。於2007年7月28日再次遭惡警綁架後,被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非法關押在衡水市行政拘留所。青縣公安局為完成上級邪惡下達在2008年奧運會前必須勞教一定數量大法弟子的指標,又在給李維民羅列罪名,並派副局長孫家岐、惡警韓磊和其他幾個警察到衡水給李維民下達非法勞教書,被當場撕毀。 青縣邪黨惡人聞訊後,主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副局長孫家歧和惡警韓磊匆忙趕往衡水,與衡水市公安局、衡水市桃城分局,再次採用卑鄙手段,羅列材料,編織罪名,企圖再次非法勞教大法弟子李維民。
(消息來源:《明慧網》 Aug 13 2007 5:17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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