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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學員崔福雙護照原予以延期 後來被取消了【法輪大法信息中心6月30日評論】在2001年至2004年間,在美國、日本、荷蘭、瑞士等多17個國家發生了70多起法輪功學員申請更新或延期護照時遭到中國領事館拒絕的事件。拒絕的理由是「不放棄修煉法輪功」,有的乾脆蠻橫的聲稱“沒有任何理由,不需要對你解釋”。 中國護照的首頁上,白紙黑字寫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請各國軍政機關對持照人給予通行的便利和必要的協助」。 可是對於這70多名甚至未來更多的海外法輪功學員而言,給他們在海外的生活和旅行製造不便的恰恰是本應提供幫助的使領館。他們因沒有身份證件而無法工作,生活來源沒有保障,不能去第三國旅行或出席學術會議,甚至因為喪失了中國國籍而無法回國探親。 人們不禁要問,為什麼海外的大陸同胞修煉法輪功就將失去中國國籍?為什麼中國政府非要給拒絕放棄信仰的海外公民造成生活上的不便?答案很簡單,這是中共駐外領事館慣用的手段,用拒發護照和簽證來牽制海外華人的思想、行動和信仰自由。頒發或延期護照在中共的眼裡,從來不是政府為公民提供的服務,而是政府用來操縱控制人民的特權。所謂海外使領館關心僑民只不過是一句掩人耳目的空話。 上了年紀的中國老人還都記得日本人侵略中國時,日本侵略軍為了有效控制中國人民的反滿抗日情緒,在其佔領區曾經給他們認為順從的中國百姓發一種稱為“良民證”的身份證件。所謂“良民”必須是贊同“中日親善”,保證在思想上和行動上不與“大日本皇軍”為敵。凡被視為反日抗日的中國人,不要提日常生活上沒有“良民證”帶來的不便,隨時還有被殺戮的危險。再看看今天,海外的法輪功學員如果不放棄信仰,就不能得到護照延期或換發,國內的法輪功學員則根本無法申請到護照出國探親,而且時時面臨被抓、被打、被酷刑虐待,口口聲聲稱自己是依法治國的中國政府,做法和當年的日本皇軍有甚麼不同? 很多法輪功學員的護照照片表明,他們本來已獲得護照延期,但當使領館得知了他們的法輪功學員身份,中國公民的身份便隨著一個“註銷”的章沒了。護照本來只是一個政府發給持有人的身份證件,證明其姓名年齡並承認其國籍,持有人到他國旅行或居住遇到麻煩時受其海外使領館保護。就像一個人的出生一樣,一旦這個人出生了,醫生沒有權力根據自己的好惡拒發出生證,否定他出生這個事實。同樣的道理,一個人生在中國、長在中國,祖祖輩輩都是中國人,堂堂一國政府怎麼可以一翻臉就說人家不是中國公民呢?那麼這些法輪功學員原本持有的中國護照不恰恰說明中國政府做事可以隨意出而反爾嗎?
(Jun 30 2004 2:22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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