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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大法信息中心5月4日報導】經台灣法輪大法學會證實,持合法簽證前往香港參加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的台灣法輪功學員,至5月2日止,在入境遭港府無理遣返的人數已達24人。 對於香港政府再度 侵犯人權一事,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表示,法輪功在香港是合法團體,這些台灣學員在香港和台灣均無犯罪前科,所以這不但完全是一項無理的 舉動,同時更讓港府一直否認有黑名單存在的說法不攻自破。 為參加5月1日在九龍明愛服務中心舉辦的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以及2日舉行的「和平理性反迫害」大遊行,來自台灣、加拿大、澳洲、美國、馬來 西亞、泰國、澳門及香港近八百名的法輪功學員已陸續抵達香港。但從4月28至5月2日為止,已有24名台灣法輪功學員持合法簽證但被香港海關拒絕入境。 這24名法輪功學員來自全台灣各地,他們有70多歲的老太太、退休的高中老師、帶著二名幼稚園小孩的年輕媽媽及幾對夫婦等,其中女性佔20人、男性4人。 對於台灣法輪功學員遭到無理遣返乙事,香港入境處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查詢時表示,入境處是依照法律和現行政策處理每一宗入境申請的。但經記者與這幾 天遭到遣返的台灣法輪功學員連?,他們幾乎都表示不明白為何香港政府拒絕他們入境,他們每一個人都持有香港政府合法發給的入境許可證,同時身上和隨身行李 中也沒有被查到任何違禁物品。 這些法輪功學員都不是第一次入境香港,以前均曾多次進出。據了解,香港連續四年舉辦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時,都有法輪功學員被拒絕入境。因此,據學 員表示,這次香港政府拒絕他們入境與參加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有關。一位30日入境香港的陳姓女學員表示,當他們被要求待在留置室時,曾聽到兩位女警私下的 對話: 女警甲:這個是因為什麼? 女警乙:法輪功。 女警甲:「法輪功」三個字要怎麼拼? 女警乙於是寫在紙上給女警甲看。 據被拒入境的法輪功學員示,他們都是在通關時,先是被要求到旁邊等,然後被帶進一塑公室,看起來大約有40坪左右,裡邊隔了6、7間小房間。然後分別由海 關、航警等不同單位,進行約五次的身體及隨身行李的搜查,同時身上的電子用品,如:手機、MP3、數位相機等均被要求暫時保管。因此,僅管香港海關明文規 定允許在入境事務處接受調查的人士可打電話給親戚朋友和律師,但這些學員向他們要求聯絡親友時,均被剝奪這項權利,還被要求簽名同意。 一名桃園王姓女學員向香港海關人員質問:「你們偽造文書、犯法!因為這張紙上明白的敘述了我在被非法羈留期間可以享有的權利,包括打電話與外界聯繫,結果你們不讓我打電話還要叫我簽名承認我知道這些權利。」一港警自知理虧,還急著將她手上的紙搶回並試圖撕毀企圖湮滅證據。 據了解,每一位遭到無理遣返的學員均被要求在『拒絕入境通知書』上籤字,但均遭拒絕。因此香港海關為完成遣返手續,假造簽名。而在被無理遣返的過 程中,每一位學員都有十數名以上的警察對著他們,態度強硬、嚴肅,沒有主動提供飲水及上洗手間的時間,而手機等私人物品均是在最後才交還。過程中,均有警 察拿V8拍攝。 據部分學員表示,這些海關人員曾向他們要求看回程機票,後來才知道香港海關把他們原定回程機票的時間,自行更改為遣返時間,也就是讓學員自己付擔被遣返回台的機票費用。 一名帶著二名年幼孩子的媽媽抗議說:「我拿的是合法的簽證,而且飯店的錢已經全部付給旅行社了,我付了三萬多塊台幣,為什麼我不能入境?」最後這名媽媽在得知僅她一人不能入境時,連跟二個小孩說再見的時間都沒有。 學員們除了受到相當程度的心理傷害外,在身體上也遭到暴力對待。據28日入境的何姓女學員及陳姓女學員說,她們一直詢問海關人員為什麼把她們扣留 起來,一名男性警員回她們「就不讓你們進去」,她們再問:要給理由啊!結果竟然得到「難道你要『刑』嗎?」。何、陳二人最後在遣送過程中身體受到不同程度 的侵犯。陳姓女學員遭四名女警分別從兩側挾持、三名男警跟在後面,強制送上飛機,而何姓女學員則整個人被包裡起來抬著走,兩腳似乎還被注射不明藥物。 香港政府已不是第一次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的遣返,在執行勤務的員警中,經學員誠心的向他們述明法輪功真相,在感受到學員的善意,都認識到法輪功 的好。據學員表示,這次執行遣返的警務人員,大多年紀很輕。28日何姓女學員被捆綁抬著上機時,有三四名女性員警在一旁哭泣。29日一名年輕航警在向羅姓 女學員表示不能入境後,不斷的道歉,同時說:「沒辦法,我們要執行命令。真的很對不起!」。
(May 4 2004 1:19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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