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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大法信息中心2月8日訊】渥太華公民報2004年2月5日報導,這個星期早些時候在安大略省最高法庭打贏誹謗案的一名多倫多男子的律師昨天稱,在這個國度裡,領館的工作人員不能因對加拿大人有惡毒行為而不承擔後果。 法庭裁決中國駐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誹謗多倫多商人喬-契普卡,並賠償1000加元及訴訟費。這是對外國政府駐加代表的史無前例的判決。 契普卡先生是一名法輪功修煉者,這種精神學科的追隨者遭到了中國政府的迫害。他去年春季給多倫多星報寫了一封信,信中他批評中國對薩斯爆發的處理方法。 契普卡先生的律師彼得-道納德說,在契普卡先生的信刊登後的轉天,該報登載了潘先生的回覆信函,信中稱契普卡先生“有暗藏的動機並且是罪惡的X教的一部分。” 道納德先生補充說:“那種對人身的攻擊已經超出了一個公正回復的範圍。”契普卡先生要求一個道歉。 當沒有得到回應時,他起訴了潘先生。潘幾次拒絕接受送達的法律文件,後來也沒有為辯護檔案。 隨後,道納德先生說,法庭注意到了潘先生缺席,潘實質上承認了對他的指控是正確的。 尚未能與多倫多中領館的官員取得聯繫(對此)評論。
(公民報記者 Joe Paraskevas Feb 9 2004 12:36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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