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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大法信息中心1月29日報導】明慧網今日消息,自99年7.20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佳木斯市永紅區永紅公安分局政保科長石秀文,教導員郭維山等非法綁架、毒打、刑訊逼供法輪功學員。郭維山對含冤去世的法輪功學員門小華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消息說,2001 年5月22日早4點左右,在永紅區一住宅小區蹲坑的永紅公安分局政保科長石秀文、教導員郭維山,攔截住寫真象標語的法輪功學員吳旭姝、王化東。吳旭姝善意地勸說石秀文,不要再繼續迫害法輪功學員,而郭維山直奔學員坐的出租車,野蠻地把坐在裡面的法輪功學員王化東拽了出來,不容分說就施暴毒打。司機見狀上前勸告:他們都是好人,放了他們吧。郭不但不聽還搶走了司機的車鑰匙,轉身又繼續對王化東大打出手,打得他滿地翻滾,渾身是傷。石秀文打手機糾集警力,吳旭姝阻止郭維山施暴。郭維山一手按住王化東,另一隻手抓住吳旭姝,用腳猛踢她的肋骨。隨後抓住吳旭姝的頭髮狠勁往地上磕,吳旭姝被磕得一次次暈過去,又被打醒,渾身多處青紫,象散架子一樣,頭上好幾個大包,最大的凸起有5角硬幣直徑那麼高,渾身沾滿灰土。此時,出租車司機用備用鑰匙把車開走,出租車的一個□轆從吳旭姝的右小腿下部軋過。 消息來源說,長安派出所數名警察趕來強行把法輪功學員吳旭姝和王化東帶到永紅公安分局,分別關在兩個辦公室進行刑訊逼供。由於法輪功學員吳旭姝抵制迫害,石秀文氣急敗壞地將她掄倒在地,吳旭姝頭部撞在桌子邊上倒地休克很久。昏迷期間,警察通知了家屬,家屬要見人,警察說:睡覺呢。後又把她鎖在鐵椅子裡。市公安局副局長李運陽和一個姓黃的警察前來非法審訊。姓黃的惡警把鐵椅子扭轉面向牆,拽著吳旭姝的頭髮往牆上猛撞,撞一下用腳跺一下她的腳趾,大約有3個小時左右。當吳旭姝清醒後,發現這個29歲的黃姓警察正在折磨一個和他母親年齡相仿的修煉真善忍的好人,吳旭姝便問黃的領導李運陽:你的部下為什麼打人?李運陽無賴地回答說:誰打你了?一個下午,又是要錄像、照像,又來市領導,折騰到晚上什麼也沒有得到,便將兩名法輪功學員送到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同一天被綁架送看守所的還有法輪功學員李淑華和楊淑娟。 2002年1月8日,郭維山又首當其衝折磨被綁架的法輪功真相資料點學員吳旭姝和董林桂。郭維山將剛從車上拽下來的吳旭姝扯下一把頭髮,強行按倒在地狂喊大叫,使勁用腳踢向她的胸部。在刑訊逼供一無所獲的情況下,郭維山把吳旭姝和董林桂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多次把董林桂提外審進行刑訊逼供。每次提審送回看守時,董林桂都被折磨得步履艱難。最後惡警非法把董林桂判重刑送哈爾濱女子監獄繼續迫害至今。吳旭姝被迫害得嚴重低血壓,心臟隨時都有停跳的危險,在家屬的多次交涉及被勒索錢財的情況下,惡警才放人。 消息還透露,永紅公安分局政保科教導員郭維山,還曾經親自在 2000年10月22日把從北京綁架回的法輪功學員侯強和門小華夫婦、吳旭姝送到看守所迫害。後來,永紅公安分局政保科把侯強和門小華夫婦非法勞教。門小華被勞教所迫害至生命垂危,回家半年後含冤去世。侯強至今還在勞教所遭受迫害。對此,郭維山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消息說,自99年7.20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對法輪功學員從沒講過任何法律和人權。法輪功學員不僅被剝奪了上訪說話的權利,而且被不法之徒非法綁架、無理關押,遭受酷刑折磨和精神摧殘。 佳木斯市永紅公安分局迫害法輪功主要違法者及單位: 郭維山:原永紅公安分局政保科教導員,現已調任永紅區英俊派出所所長。 辦公室電話:0454-8581495 住宅電話:0454-8646101 手機:6833633 永紅公安分局經保大隊:石秀文 辦公室電話0454-8444469 住宅電話0454-8581285手機:13091630025 永紅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史雙飛 辦公室電話0454-8651753 住宅電話0454-8432875 手機:13009765666 李俊傑 辦公電話0454-8651753 住宅0454-8648012手機:13504696028 馬景榮 辦電0454-8651753 住宅0454-8580398 手機13945455553
(Jan 29 2004 1:34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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