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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大法信息中心9月18日訊】9月18日,著名國際人權組織“追查國際”;國際人權組織“國際營救”;歐洲法輪大法佛學會,俄羅斯聖彼得堡法輪大法佛學會,四方聯名以“酷刑罪”,“種族滅絕罪”等一系列罪名,起訴正在摩爾多瓦境內的中共非法國家恐怖組織“610辦公室”負責人羅幹。 18日上午,4方代表在摩爾多瓦首都基希訥烏(Chisinau)向摩爾多瓦總檢察院遞交了起訴書,檢查官在接收文件之後表示將進行進一步審查。 摩爾多瓦被訴是羅幹此次出訪歐洲以來第四次以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被刑事起訴。 摩爾多瓦外交部證實中使館插手干涉新聞發布會 原告代表籌辦了在當天的新聞發布會。然而當眾記者到場後,卻被告知預定的會場不能如期使用。經詢問,摩爾多瓦外交部證實是因為受到來自中國駐摩爾多瓦大使館方面的壓力。 中國大使館對摩爾多瓦政府外交部施加壓力阻撓新聞發布會的進行,令很多記者表示驚訝:中國怎麼能夠在別的國家指手劃腳,並紛紛表示要對此事進行報導。 專家認為羅幹在維也納公約下無外交豁免權 在此之前,羅幹分別在冰島和芬蘭受到起訴,冰島國家刑事檢查官以羅幹有外交豁免權為由未予受理。針對這一情況,美國“世界反酷刑組織”執行主任和外交豁免權專家墨頓-斯克拉先生(Morton Sklar)說,在冰島進行訪問期間,羅幹不應享有維也納公約之外交豁免權: 斯克拉先生表示,首先,羅幹不符合維也納公約外交豁免條款。羅幹不是國家元首和外交部長或政府在冰島的特派員,此行冰島目的是考察冰島法制系統。這不在維也納公約所保護的外交豁免權範圍之內,外交豁免權僅給予負有特殊外交任務的高階外交官員。 斯克拉先生繼續說,“否則,解釋公約就會意味著事實上所有外國官員在國外都享受到絕對豁免,豁免條款絕不是這樣解釋和應用的。” “酷刑犯是人類的公敵” 美國區法官歐文考夫曼(Irving R. Kaufman)曾說:“為了公民權益,施酷刑者變得象海盜和奴隸販子一樣,是全人類的敵人。”(Filartiga v. Pena-Irala,第2版. 1980) 在美國起訴中國前領導人江澤民和“610辦公室”一案的首席律師,美國人權律師泰瑞-馬什(Terri Marsh)對羅幹被起訴的消息表示,“羅幹,作為對無辜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群體滅絕和酷刑的作惡者,不能夠犯這樣大的罪行而不受懲罰。它已經違犯了所有文明國家的最神聖的原則,它違犯了中國法律,同樣也違犯了國際公約。在這個和其它中國官員的案子中,要求豁免權是沒有道德或法律的基礎的。而且,任何犯了群體滅絕罪的人的官位不會減輕其罪責。一個人不能犯了群體滅絕(或)酷刑罪而不受法律懲罰。”
(Sep 18 2003 2:39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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