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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大法信息中心6月25日報導】加拿大駐港總領事在6月23日發表聲明,表達對23條立法的關注。 以下為聲明非正式譯本,請進入此處瀏覽英文全文。 加拿大駐港領事館對23條立法草案的聲明 加拿大駐港總領事在6月20日與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會面,表達加國政府對23條立法的看法。 總領事向局長表示感謝特區政府邀請加國在上年諮詢期間發表意見,加國並已就諮詢文件的內容髮表詳細的意見。加國認同23條要求香港立法,立法建議在多方面都符合其他司法管轄區包括加國所奉行的國際慣例。 加國欣悉特區政府採納了該國部份就諮詢文件發表的評論,並已在藍紙草案和立法會辯論期間得到回應和修正,尤其是有關煽動叛亂罪的寫法、叛國罪的域外效力範圍、以及取消分裂國家和煽動罪中「威脅使用武力」的字眼。 在與局長會議上,總領事指出加國認同外界對禁制危害國家安全組織機制的關注,草案大部分內容保留了兩地法制的分野,唯獨有關禁制顛覆組織的條文令這種分野變得模糊。加國認為,在「一國兩制」之下,保留這種分野是重要的。 總領事指出,若香港將來按照《基本法》規定進一步民主化,相信可顯著減少國際觀察家對落實23條的關注。 轉自《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網站
(Jun 25 2003 3:37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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