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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大法信息中心5月29日訊】德國國際人權協會IGFM 於2003年5月22日發布新聞公告:泰國關押瑞典法輪功人士,人權人士要求立即釋放。 法蘭克福的國際人權協會(IGFM)的新聞公告說,國際人權協會非常擔心,44歲的瑞典人普瑞佑.斯文森在沒有被控告的情況下,被泰國移民局單方看成有罪。現被拘禁在泰國曼谷警察局的一間90平方米,內有50至90人的牢房裡。 公告說,斯文森女士於2003年4月29日早晨在曼谷她自己的住處被捕。他們出示的是她看不懂的泰文搜查令。同時她的住處被搜查,他們發現了關於法輪功的資料。其中有一封用瑞典語寫的,尚未寄出的給中國總理的呼籲信和關於所謂的北京天安門自焚事件真相的VCD。這些資料均被沒收。同時她被告知:‘擁有關於中國侵犯人權的VCD是不合適的。’ 當天中午她的簽證被宣布無效。 當斯文森女士問到被捕的理由時,她被告知,她對泰中關係造成了威脅。稍後她被指責給中國總理的信所用的是瑞典的發信地址。整整一周的時間,斯文森女士被禁止與同室的90個囚犯來往。瑞典大使館的職員在囚室的門上找到了原因:那兒有一張這位瑞典女士的相片,上面註明瞭“危險人物”。 斯文森女士的被捕發生在為對抗SARS而在泰國召開的ASEAN高峰會之時,中國總理溫家寶也參加了此會。國際人權協會猜測,泰國官員想通過逮捕斯文森女士來阻止她將信交給中國總理,由此表示泰國對中國的服從。 國際人權協會主席Karl Hafen說:“我們非常擔心事態的發展,到今天為止還沒有對這位瑞典公民的起訴。她被更多地暗示,在盡可能不為人知的情況下她可以悄悄地離開泰國。三年多來,斯文森女士經常去泰國,並在那裡呆了很長時間。由於她今年四月和以往的泰國之行中沒有做過任何錯事,她希望官方公開聲明她無罪。” Hafen呼籲泰國政府證實斯文森女士的行為正確並立即將其釋放。
(May 29 2003 3:27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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