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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將江澤民告上美國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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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大法信息中心5月10日訊】法輪功是一項基於真善忍原則的平和精神運動。 然而在過去的四年裡,前中國領導人江澤民發動了一場系統的“根除”法輪功的運動。

江及其610組織(610組織是由江特別成立的專門迫害法輪功的組織,類似德國納粹的蓋世太保組織)操縱整個國家機器和社會資源,對法輪功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群體滅絕”的國家恐怖主義,拘留和酷刑折磨數以千萬的法輪功學員,逼迫他們背叛自己的信仰,許多學員因此被酷刑致死。國際大赦、人權觀察機構和美國政府以及其他組織已記錄了幾百個法輪功學員在中國拘留所裡被虐待致死的案例。

據中國官方內部可靠消息來源說,已知真正死亡的人數達幾千,十多萬學員被強行關押在監獄和勞教所,長期承受極端的酷刑、強姦或其他恐怖的刑罰,所有這些都是以摧毀學員的精神和身體、迫使他們最終放棄信仰為目的。

江澤民在美國受到指控

2002年10月18日,部份法輪功學員在美國東區伊利諾州北部地區的美國地區法院以群體滅絕罪、酷刑和剝奪良知及信仰自由等罪行起訴江澤民,指控其對發起和推動迫害法輪功的運動負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責任。

江收到芝加哥聯邦法庭訴狀後之後兩天,中國外交部曾試圖否認有此案件。據美聯社02年10月24日的一篇報導,中國外交部的一位發言人否認訴訟的存在。當美聯社記者追問否認的實質,並細述在芝加哥提起訴訟並送達了司法文書的細節時,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遂承認記者的“理解是對的”。而與此同時,江的追隨者開始給美國國務院施加壓力,企圖阻止法庭進程。據海外媒體披露,中國政府正運用外交途徑向美國和其它國家透露“江澤民願意付一切代價阻止此案成立”,江的追隨者並要求美國動用“元首豁免”條款中止此案。

江澤民是第五個因迫害法輪功被送上海外法庭的中國高級官員。另有8名迫害法輪功的兇手(中國政府官員)已經先後被送上海外法庭。

首開先河的是中國湖北省公安廳廳長趙志飛案。趙志飛是2001年7月17日在紐約曼哈頓酒店接到狀子的。案子在美國聯邦紐約南區法院投訴。趙志飛被控以非法致死、酷刑、反人類罪等罪行,訴訟案原告人、中國的法輪功學員彭亮授權在美國的法輪功組織,控告趙志飛所主管的湖北省公安部門非法將其弟弟和母親折磨致死,並且要求被告賠償5000萬美元。去年12月,曼哈頓地區聯邦法院開庭對趙志飛進行缺席審判,結果法官判定被告罪名成立。

全球公審江及其610組織

美國的該宗訴江案並非孤立的案子。去年12月份,兩名人權律師威廉-布爾東(William Bourdon) 和喬治-亨利-波迪爾( Georges-Henri Beauthier)在法國上交了起訴610組織頭目李嵐清的案卷,指控其對法輪功學員施行酷刑及其它的犯罪。這兩名律師曾負責起訴前智利獨裁者皮諾切特(Augusto Pinochet)。

今年3月18日,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瑞士律師菲力普-格蘭特倡議全球共同努力,在瑞士和其他59個國家公開審判江及610組織犯下的反人類罪、酷刑罪和群體滅絕罪。

美中關係不是美江關係

江在當政時,施行殘暴統治,但在它剛剛下台幾個月,它對中國政府的控制便大大削弱。5月1日的華盛頓郵報的文章寫道:“國際間確信:是江的追隨者在背後支持謊報薩斯病的疫情,並向國際衛生組織及外國政府隱瞞其傳染情況。”文章明確指出,對薩斯病的處理所帶來的結果,使得中國新主席胡錦濤更有勇氣地穩掌大權,使江追隨者走向衰退。

另外,日前中國人對江的憎惡與日俱增,這也加速了這一歷史命運的轉折。在安納波利斯美國海軍軍官學校的中國專家於茂春(音譯)說:“江氏集團錯估了薩斯的形勢”“江做為一個自我陶醉的怪物正在受到嚴懲。”(華盛頓郵報)

江對薩斯疫情的處理,只不過是它莫視中國人生命的一系列事件中的其中一件。在處理法輪功問題上,江集中了毛時代的全國性群眾運動的手段、造謠、欺騙、煽動仇恨和暴力手段。在這場迫害中,幾千人失去了生命,幾百萬人在強迫的勞教中身心受到摧殘,幾千萬人被逼迫放棄信仰或成為這場運動的犧牲品。

江不代表中國人民,它也不代表中國或中國的未來。因而美中關係也絕不是美江關係。

公審江澤民

犯下群體滅絕罪和反人類罪的罪魁禍首應該受到審判,並依照法律程序給予處罰。在美國及世界各地,多起起訴江及610組織的訴訟案件正在按預計程序進行。法輪功呼籲國際社會各級政府盡自己所能來聲援這個進程,讓江澤民及其610組織受到正義審判。

(May 10 2003 2:31AM)




法輪大法新聞社信箱 editor_cn@faluninfo.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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